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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业发展现状及建设金融强省的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在经济迅速增长的同时,金融业也得到长足发展。截至2003年12月末广东金融机构的本外币存、贷款总量分别占全国的13.5%和12%,名列前茅。但在金融增速、金融产出占GDP和第三产业的比重以及金融效率等指标方面,广东与上海及长三角有差距,而且这种差距还呈拉大态势。广东金融现状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纷纷出谋划策,并提出了“建设金融强省”的建议。带着这个问题,调研组从2004年5月开始,在搜集、整理、分析大量资料数据的基础上,先后走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证监局广州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金融办、广州市金融办等相关单位,所到之处,主要领导都亲自介绍情况,为调研课题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随着调研深入,我们发现如果仅围遶“建设金融强省”做文章可能会使调研浮于表面,而且建议也会空泛化和概念化,而若广东真正重视了金融业,做好金融业战略发展规划、优化金融产业结构、提高金融资产质量和效益,金融强省自然会水到渠成。为此,我们把重点放在对广东金融发展现状、制约广东金融发展因素的分析和相应对策建议方面。此外,鉴于参事室的特殊身份,调研报告侧重于理论性、规律性、前瞻性和政策性。经济社会在不断发展变化,金融领域问题错综纷繁,由于时间和水平所限,调研报告不可能深入涉及广东金融的所有方面,报告中所提到的重要问题我们还将继续跟踪并作专题调研。

  一、广东金融产业发展状况及其与上海、江苏、浙江比较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金融业曾有发展的好势头,各项发展指标均居全国前列。进入21世纪,广东经济步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换代的关键时期,多年积聚的历史矛盾和改革初期承担的风险成本,使广东金融业的规模优势未能及时转化为效率优势,在增长速度、结构优化、资产质量、资金效益等方面面临上海、江苏、浙江的严峻挑战,离金融强省的地位有较大的差距。

  (一)金融业发展状况及与相关省市比较

  1.广东金融总量上仍具有较大的领先优势

  截至2003年12月末,广东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96万亿元和2.01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的13.5%和12%;总部注册地在广东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封闭式和开放式基金的总规模达890亿元(份额),约占全国总份额的55%;全省保险机构累计保费收入267亿元,占全国总保费的9%;广东拥有各类金融机构网点2.2万多个,从业人员37.2万多人,均居全国首位。目前,有三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广东,仅次于北京;有外资银行类营业性机构51家,仅次于上海;总部设在广东境内的证券公司达27家,基金公司达18家,均居全国第一,金融总量的领先优势有力支持了广东经济的快速发展,并为广东金融强省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广东金融增长速度相对滞后

  一是金融增量小于江苏、浙江。2003年广东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增加额分别比江苏、浙江少263亿元和611亿元;二是速度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3年12月末,广东人民币各项存、贷款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8.6%和18.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各3.3个百分点和2.7个百分点,其中存贷款增长速度分别比浙江低12.7个百分点和20.7个百分点。1993—2003年,广东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增长速度低于上海、江苏、浙江,甚至低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如果广东不进一步加快金融发展步伐,按照目前的增长速度,在5年左右将会失去金融大省地位。

  广东保费收入增长速度亦明显低于其他三省市。2002年广东保费总收入为315.41亿元,比上年增长26.9%,增长速度比上海、江苏、浙江分别低5.9、12.4、8.7个百分点。

  这几组数据对于在总量上领先的广东金融业是一重要的警示,面对上海、江苏、浙江的快速崛起,广东金融发展已现疲态,后续增长潜力不足。

  3.广东金融结构不平衡

  首先,广东存贷差不断扩大,存贷比不断下降。2003年12月末,广东金融机构人民币存差为9025.4亿元,分别比上海、江苏、浙江多4932亿元、4946亿元、6281亿元。存贷比为66.8%,分别比上海、江苏、浙江低6.4、6.7、14.6个百分点。广东存差扩大,一方面是由于广东吸引外资较多、外汇顺差较大,对贷款需求有替代效应;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广东金融机构资金运用效率不及三省市。

  进一步分析广东金融机构存贷款结构,广东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主要是储蓄存款,2003年末,广东储蓄存款占存款总额的比重为51.8%,企业存款的比重为33.02%。相比之下,上海、浙江企业存款占的比重较大,分别为53.1%和38.7%。从贷款结构看,广东中长期贷款比重偏大,2003年末,广东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比重分别为50.7%和36.9%,与江苏、浙江相比,中长期贷款比重偏大,但低于上海。可见,广东金融机构无论资金来源还是资金运用均集中于中长期资金,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的短期生产性资金供给不足。

  其次,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严重失调。2004年一季度,广东省金融机构新增贷款960.5亿元,同期省内上市公司累计从资本市场筹集资金41.1亿元,新增部分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比重为95.9:4.1。在资本市场中广东省上市公司质素不高,主要原因是深圳早期上市的企业效益不理想,近年来,广东新上市公司数量明显落后于长三角,特别是中小企业板块推出后,广东企业未提前做好准备,符合上市要求的企业不多。

  再次,广东金融区域发展不平衡,金融政策不协调。珠三角与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经济差距非常大,超过80%的金融总量集中于珠三角,城乡金融发展落差大,“二元金融”矛盾突出。两大区域金融中心——深圳、广州金融行政资源分割,深圳有独立于省的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全省的金融政策难以协调统一,两地区金融中心各自为政,无法形成有效合力,产生集聚效应。

  4.广东金融风险隐患较多,资产质量亟待提高

  近年的省国投破产,部分城市信用社停业整顿,恩平农村信用社违规事件,反映了广东金融高速增长的同时亦积累了大量金融风险,2003年末,广东不良资产高达7000多亿元,比浙江多3000多亿元,不良资产比率比浙江高约10%;在广东注册的证券公司有27家,位居全国第一,但与上海相比规模较小,实力不强。2003年深圳券商与上海券商总注册资本差距近50亿元,但在2001年其差距仅为10亿元;广东上市公司的质素不高,ST公司占全国比例最高,各项财务指标也不如江浙的上市公司。

  5.广东金融产业对GDP贡献度相对较低

  从纵向比较看,2002年广东金融业占第三产业增加值和GDP的比重分别为8.3%和3.4%,比2000年分别下降1.5和0.4个百分点,说明广东金融的产业地位有所下降。从横向比较看,在4省市中,2002年广东金融业占第三产业增加值和GDP的比重分别比最高的上海低12.9和7.4个百分点,说明金融业在广东仍是一个相对弱势的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高,金融业的产业功能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6.广东金融开放度近年相对落后

  近年来上海、北京外资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量持续增加。截至2003年末,上海62家外资银行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占全国外资银行贷款总额的50%,北京外资银行贷款余额占全国外资银行贷款总额的比重达8.2%,比2000年末上升2个百分点。相比之下,在粤外资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量却停滞不前,甚至出现萎缩。2003年末,广东外资银行贷款余额占国内外资银行贷款总额的20.8%,比2000年末下降3.3个百分点。

  (二)金融业发展环境及其横向比较

  金融业的发展除了受自身的结构、资产质量、效益等因素制约外,还与整个区域的经济、政策、信用等软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为此,我们也从这几个方面考察广东金融业与上海、江苏、浙江的差距。

  1.广东经济增长势头减弱,与长三角差距拉大

  金融业是实现经济增长的基础环节和推动力,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的组合越多,分布越广,金融交往越活跃,社会资本的使用效率就越高,企业融资渠道就越多,经济发展也就越快。上世纪80年代,广东金融机构的存贷款余额先于GDP确立了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可以说在广东经济起飞过程中,金融业起到了关键性的推动作用。但金融并不是外在于经济的一个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它是内生于经济的,经济增长放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会随之减少。

  近年来,广东在经济上的领先地位受到江苏的有力挑战。2002年,广东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1647.4亿元,居全国首位,仅比第二的江苏多1011亿元。从发展看,广东经济增长速度逐渐落后。2002年,广东GDP增长10.8%,分别比上海、浙江、江苏低0.1、1.5、0.8个百分点,居末位。综观10年来广东经济发展,增长速度逐步回落,排位靠后的趋势较明显。1992—1997年增长速度仅次于浙江,1998—2002年落后于浙江、江苏,2002年则在四省市中跌落至末位。

  2.广东金融政策支持不足,力度不及长三角

  广东金融政策支持不足,既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一方面,国家金融政策资源向上海倾斜,几大交易中心(资金交易中心、外汇交易中心、资金清算中心等)纷纷落户上海,再加上拥有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黄金交易中心三大金融市场,上海国内金融中心地位已经奠立。周边省份如江苏常熟、江阴等地成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市,浙江温州成为金融改革试验区,小额贷款营销制度、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扩大利率浮动等改革先于全国试行。另一方面,昔日敢于创新的广东金融业,由于背负着高速发展所积聚的金融风险包袱,金融政策越趋保守。创业板计划的搁置,2001年深圳停发A股,地方金融机构整顿改革,在这段期间广东没有组建新的地方金融机构,整个金融市场基本处于收缩状态。

  3.广东信用环境不如长三角理想

  现代市场金融,信用是核心,各种金融工具正是基于信用关系所衍生的,一旦信用链条断裂,金融经济就会产生风险和危机。因此,若缺乏良好的信用环境,金融创新犹如无源之水。在信用环境方面,广东与上海、江浙的差距尤为突出。企业逃废债问题非常严重,2002年公布的数据,广东逃废银行贷款本金仍有5697亿元,利息38.27亿元。广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也落后于上海、江苏、浙江等地,2002年末,江苏省有各类信用担保机构119家,注册资金超过16亿元;浙江省现有担保机构133家,注册资金近10亿元;而目前广东省仅有14家贷款担保公司,占全国1.7%,在全国排在海南前面,居倒数第二,与存贷款总量位居全国首位的地位极不相称。

  二、制约广东金融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广东省金融业虽然在总量上仍保持领先优势,但发展势头明显落后于上海、江苏和浙江,金融业发展的软环境也不如长三角理想,从调研的情况反映,制约广东金融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有:

  l.对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核心地位认识不足,面对金融风险的冲击,改革创新精神不够

  邓小平同志说,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这不仅是对金融的地位、作用的总体评价,而且是对它的运作机制、发展变化的高度概括。“核心”地位有三层含义:第一,金融是国民经济运转力的源泉。金融业在社会经济中不仅仅是“中介媒体”,而且发挥着枢纽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币值支配、利率支配、资金支配、金融资产选择支配和信息支配的功能方面;第二,金融对经济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一方面金融能使人发财致富,推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也能使人破产倒闭,经济萎缩,社会倒退;第三,金融这个核心的辐射具有迅速集中、曲折多变、灵敏度高、连带性强的特征。金融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类产业,其产出在GDP构成中占有相当比例,在一些发达国家甚至占了絶大部分。

  上世纪末,广东经济高速增长所带来的泡沫破灭,一度出现较严重的金融风险,成为全国高风险区。政府在付出沉重代价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后,没有从历史的、辨证的、发展的眼光对待金融风险,金融政策趋向保守,仅看到金融对经济的消极影响,忽略了金融对经济的积极作用,其实质是没有把握住金融核心地位的真正含义。当前国内金融业发展的主题已从过去的清理整顿、化解风险转变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广东若仍保有患得患失之心,将在金融业新一轮的竞争中失去机遇。

  2.现行制度缺陷在诸多方面制约统一、开放、创新、效率的大金融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首先,是金融监管体系的冲突,这也是全国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目前,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区域划分是不一致的。1999年后,人民银行实行九大区行制,以经济区域而非行政区域设置分支机构,相应的人行深圳分行失去了原有体制下的特殊地位,成为广州大区行辖下的一个中心支行,金融创新不如先前活跃。另一方面,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三大监管机构仍按行政区域划分,与人行的分支机构划分不相匹配,深圳仍享有独立于全省的监管机构,使得人民银行事实上也很难管住深圳,全省的金融政策难于协调统一。

  其次,广东金融资源空间流动、配置效率不高。金融资源不能在区域间形成互补,形成符合区域经济与资源配置特色的金融体系网络。比如,广州和深圳对区域金融中心的争夺,两地均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内外资金融机构总部的进驻,在深圳出台支持金融业发展的“18条”新政策后,广东亦提出关于大力发展广东资本市场的九条意见,支持广州、深圳发展金融证券市场,把两地建成带动全省、辐射华南、面向东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但却并末明确广州、深圳在区域资本市场发展中各自的功能定位。由于金融资源具有垄断性和集聚性,缺乏明确的定位,必然会导致两中心城市对金融政策的争夺,金融资源的浪费,广东区域金融整体实力的削弱。事实上,广州和深圳的支柱产业和金融资源优势并不完全一致,近年广州的支柱产业为重化工业和餐饮零售业,在银行、保险、期货市场方面具有比较优势,深圳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物流业,在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方面更具优势,两地应根据各自比较优势,形成互补的金融结构,增强广东对华南地区金融资源的集聚效应。再比如,在东莞、佛山等珠三角地区,农信社的功能已发生改变,服务对象不再是三农,实质已是商业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可考虑对这些地区的农信社进行大规模重组,组建一地方性商业银行,让农信社集中资源和力量为广东两翼和北部山区的三农经济服务。

  再次,广东金融机构规模较小,经营效益不高。从国内最大50家商业银行排名来看,按2002年末的所有者权益,招商银行在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排名第2位,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分别排名第8、9位;广东6家城市商业银行中只有3家入围,在国内城市商业银行中分别排名第4、6、7位。地方商业银行的资本实力与广东作为经济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称。在广东注册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家数都位居全国第一,但资产规模、实力均不如上海。

  3.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缺乏金融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金融资源有效整合措施

  金融业是国民经济的先导性产业,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机制主要有三个层面:第一,在金融资源的导向作用机制下,金融系统的竞争性将储蓄资源分配于不同收益率的投资之间,使资金能够按照经济原则在各产业部门之间高效流动,从而调整资源配置状况,促进各生产要素从萎缩部门向新兴产业转移,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第二,金融资源的配置能满足高新技术产业对资金的需求,支持创新产业的成长,金融产业又具有扩散能力,能够通过产业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培育产业群;第三,金融系统可以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风险防范与补偿机制,风险投资体系和保险机构都可以为推进产业技术结构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

  但广东缺乏金融产业观,认为金融仅是一种融资工具,未能发挥金融产业的先导性作用,实现从对产业规划的适应性调整到战略性引导的角色转换。广东政府发展经济的主要思路停留在通过招商引资拉动区域经济发展,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要培育真正具有地方自主性的龙头企业,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产业群,还必须通过资本市场的带动力量,改革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外资企业的依赖在一定程度上会对资本市场的发展起到挤出效应。

  4.现代金融服务业发展中所需要的法规、制度、政策、技术、人才等软环境建设和配套措施不完善

  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还受到法律、制度、政策、技术、人才等软环境发展状况的制约。近年来,各地争相改善金融环境,争夺金融资源:上海为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早就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北京明确提出了发展首都金融业的概念,制定了一系列扶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天津采取了多项措施为金融业发展开“緑灯”,近来又提出要争取成为国家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江浙两省金融业的发展更是有目共睹,这与两地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培养吸引金融专业人才密不可分……反观广东,金融创新动力不足,法规、政策、技术、人才等配套环境不完善,如果再不抓紧制定扶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花大力气改善地区金融环境,那么,金融资源外流将不可避免。经济发展后劲也将受到影响。

  三、发展广东金融产业,建设金融强省的对策建议

  从调研的情况反映,广东金融业正面临严峻的挑战:一方面,国家经济和金融政策资源逐步向长三角倾斜,上海、江苏、浙江的15个城市正积极寻求金融整合,“长三角金融圈”蓝图初现;另一方面,广东金融业近年来一直受金融风险困扰,如何化解金融风险,处置不良资产等历史遗留问题,直接关系到广东金融业能否重新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再次,加入WTO后,随着金融业开放限期的逼近,广东金融业还面临国际金融机构的竞争,广东金融开放度已落后于上海,如不尽快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金融大省地位将很可能会丧失。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应与时俱进,重新思考和定位广东金融产业的发展战略,通过制度创新和市场创新,实现广东金融业再一次的腾飞。

  1. 按照科学发展观,依托“泛珠三角”经济区,藉助CEPA实施契机制定广东金融产业发展战略规划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非常重视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抓紧制定和实施广东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规划,广东经济社会正走向“适度重型化和轻型高级化”转型。但由于历史和其他客观的原因,广东金融产业发展规划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现在中央已批准各地成立地方金融办公室,省政府应责成金融办会同有关单位尽快制定广东金融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短期、中期、长期目标,指导广东金融产业有序发展。

  金融是依托于市场经济大环境而成长壮大的,目前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已拉开序幕,CEPA的实施又为粤、港、澳金融合作创造了契机,广东金融产业战略定位应立足于泛珠三角区,推动粤、港、澳金融协调与合作,共同培育大珠三角金融增长模式。

  金融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应遵循的主要原则:第一,依托泛珠三角经济区,与广东市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相适应的原则。规划应体现和适应广东相对发达、外向型的市场经济、产业结构向重型化和轻型高级化转型、居民消费结构向小康型调整等特点。第二,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金融与经济以及整个经济社会大环境息息相关,金融资源的开发龢利用受其自身的客观规律所制约。对于金融来说,特别是要注意提高资产质量以及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第三,对外开放与金融全球化相适应的原则。开放性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而我国加入WTO金融开放的5年承诺期即将兑现。外资金融机构将全方位进入我国的金融市场并享受国民待遇。这些新的历史性变化在做规划时都要充分考虑到。

  金融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目标和主要内容:由于经济在不断发展变化,这里我们仅对短期内(5年左右)广东金融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提出粗浅看法。指导目标应包括:广东金融业年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GDP增长幅度;金融业总体规模位居全国前3名;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达到10%;金融业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力争超过15%;大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使其与间接融资比重达到或超过10%。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多元化金融机构的发展,特别突出广东外向型和深交所的优势,使广东成为各金融机构总部或地区总部的首选地,成为全国资本市场,特别是中小企业创业板块的重要基地,发挥集群效应。大力加强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市场信用建设,以促进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使其与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市场相协调并推动中小企业创业板块的建设。调整和优化金融产业结构,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对广东金融产业重新整合,在银行、信托、证券、保险行业中建品牌、树名牌,并向外扩展业务。对省内大、中、小金融机构实施分类指导和市场定位,各自发挥自身优势。形成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以及金融期货市场等共同协调发展的金融市场体系。加快金融现代化建设步伐,迅速提升各金融机构管理技术手段,使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各项措施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得到充分落实。

  2.通过制度创新和市场创新解决历史遗留的不良资产问题,营造优质服务环境,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尽快使广东金融步入良性运行轨道

  首先,应采取积极措施化解风险包袱。高度重视停业整顿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工作,在目前资产清收举步维艰、市场退出面临困难的情况下,政府应下大力气和下大决心重点解决特殊债务兑付问题和城市信用社归属问题,为停业整顿城信社市场退出工作铺平道路。另外,不良贷款比例过高,始终是悬在广东金融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在积极化解资产风险的同时要高度关注新的风险苗头。

  其次,通过制度创新和市场创新,深化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地方政府对推进地方金融企业改革有相对主动权,广东金融创新应以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作为突破口:一是充分考虑地方金融机构类型多、差异大的特点,改革坚持分类指导、逐步推进的原则,可考虑选择经营管理状况良好、资产质量较高的城市商业银行作为试点,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将不同地方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分别改组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二是对于历史包袱重、资产质量差,潜在风险大的地方金融机构积极采取财政注资、资产剥离等有力措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是通过现有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兼并重组,整合地方资源,全力打造地方金融品牌。形成地方金融生力军,充分发挥其在服务民营经济中的作用,成为扎根地方、服务地方经济、具有地方特色的金融企业。

  再次,要为金融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政策环境,政府应加大对金融业的支持力度。地方政府对金融的支持是决定地方金融业发展的重要决定因素。从横向比较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各地金融业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政府政策之间的竞争。全国金融资源是有限的,又是流动的,哪个地方政府能够对金融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和金融环境,金融资源就往哪里流动。政府应树立金融产业观,对金融业的产业定位、产业功能、产业政策、产业发展和产业环境等方面作合理规划,促进金融产业的健康发展。二是信用环境,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打造“诚信广东”。一方面要完善信用担保体系,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融资难的问题。构筑广东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完善规范化的企业资信评估机构和信用制度;另一方面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普及金融知识,进一步加大对逃废债的打击力度,建立和完善惩戒机制。三是优化金融服务环境,完善金融服务措施。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和“外部经济”的特征,应着力构筑E-CBD(电子金融贸易中央商务区)服务平台,在珠三角重点城市规划建设以EDI(电子数据交换)、EB(电子商务)、EF(电子金融)等信息技术为基础,以EM(电子货币)为主要媒介的金融贸易中央商务区,实现电子化空间转移的跨国界金融服务,保持广东金融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在国内的领先地位。

  3.充分发挥深交所优势,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进程中大力发展广东资本市场,并以此促进广东经济发展上一个新的台阶

  广东拥有全国两大证券交易所之一,发展资本市场得天独厚,但由于2001年开始深圳停发新股,创业板计划一直搁置,深圳证券市场基本处于收缩状态。上市总流通市值和交易量迅速减少,上市公司业绩也呈现“深弱沪强”的局面,一些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总部迁址上海,这无疑对深圳乃至广东资本市场的发展是一个沉重的打击。2004年5月深圳中小企业板的推出为广东资本市场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然而在首批发行的8家中小企业中浙江占3家、江苏占1家、广东仅占2家:已上市的38家企业中,浙江占了12家,数量居全国第一。可见作为广东经济主体的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准备不足,应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更多地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广东的产业正面临升级换代,技术的更新、设备的重置或升级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技术密集型意味着资金密集型,巨大的资金需求单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很难满足,而作为广东经济主体的众多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征,往往很难从商业银行筹措到发展所需的资金,资本市场尤其是中小企业板可以很好地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

  广东目前有上市公司149家,分布很不均匀,深圳占据半壁江山有75家,广州22家,珠海4家,现在还有3个地级市没有上市公司,地方政府对于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经济的认识不足,已上市的企业资产重组少,优良资产注入少,未能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功能。因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结合,推动广东经济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一是加大对企业改制上市的协调力度,支持企业尽快申报上市,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优势的各类优质企业、地方支柱企业和新兴产业的骨干企业应建立重点联系制度,指导企业改制规范运行,鼓励支持其上市。加大对改制上市企业的政策扶持,降低企业改制上市的成本;二是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创新资本运作模式,培育一批龙头支柱企业,支持主业突出、竞争优势明显、融资能力强的上市公司收购兼并同行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以资本为纽带进行强强联合,不断拓展规模经济优势;三是把握CEPA实施机遇,促进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支持广东的证券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广州、深圳设立办事处提供便利。抓住QFII(合资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机遇,积极引进港澳资金投资广东资本市场,支持省内有实力的企业到香港上市融资。大力推进广东资本市场的发展,带动广东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是促进广东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4.利用广东经济发展和区位优势,加大金融对外开放力度,构建率先实现金融国际化的穗、深、港金融圈

  广州、深圳两大区域金融中心的定位一直是困扰广东金融资源整合和合理配置的问题,然而依托各自比较优势,建设互补型金融结构才是实现多方共赢的务实之举。构建金融圈可以突破金融中心单个城市的局限,从更广阔的空间实现资源的高效流动,通过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金融中心带动整体金融圈的集聚力和辐射力的提高。作为珠三角的两个中心城市,广州和深圳对区域经济金融的影响力都不如上海和北京,但如果我们把视野扩展到大珠三角情况就不同了,香港是集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为一体的国际化大都市,其地位国内短期内没有其他城市可以替代。广东应抓住毗邻香港的区域优势和粤港两地长期以来建立的经济联系,积极主动地推动以香港为龙头的穗、深、港金融圈的建设。

  穗、深、港三地在金融定位上应各有侧重,分工协作,协调发展。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是穗、深、港金融圈的龙头,其在金融市场、金融服务上的优势可带动珠三角金融业走向国际化;广州要继续巩固在银行业、保险业方面的优势,将广州的产业优势、物流优势、文化优势结合起来,争取成为区域性的银团贷款中心、票据融资中心、资金结算中心、保险资产管理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商品期货交易中心和金融教育科研中心;深圳要抓住中小企业板的有利机遇,大力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巩固和提高作为全国证券交易中心、基金管理中心和风险投资中心的地位,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建立金融期货交易中心,进一步发挥毗邻香港的地缘优势建成金融创新产品的研发基地和粤港金融合作的示范区。穗、深、港三地通过优势互补、协调合作,发挥金融中心的集聚力、带动力和辐射力,推动穗、深、港金融圈在全国率先实现国际化。

  (200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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