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的时候,我很爱看小说,对于作家有一种微妙的神化情感。如愿以偿,我嫁了个作家。“现实”总比不上“希望”的好,还是像他常说的“近庙渎神”?或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我总觉得不如想象中那么幸福、富有诗意,甚至还泛着一丁点黄连的苦味。我宁愿把智慧、明哲、闪光的“作家”称号作为偶像崇拜在心里,不愿活灵灵的作家给我朝夕相处,使我心中透出一丝丝凉意。
我的丈夫可算是颇有名气的作家了,刚进不惑之年就写了十几本小说、散文,要是在大陆,早就可以领到“专业作家”的工资了。但是在香港,他和许多作家一样,创作只不过是业余的笔耕罢了。
自古文人生活多清苦,我们也是如此。房子是租的,租金占去我工资的三分之二,不到一百平方尺的房子里,一架双层床,两个抽屉柜,一排书架。电视机放在柜面上,电冰箱放在门口。一张四方桌,既是饭桌,又是他写文章、两个儿子做功课的写字台。我喜欢整洁、美观,房间虽小,起先倒布置得舒适宜人,谁知他的书、稿、杂志与日俱增,从书架上挤出来,跳到房间的各个角落,弄得室内乱七八糟。我对着泛滥的书籍,只有耸耸肩膀,摊摊手,无可奈何地摇头。谁叫我是作家的妻子!
他在写字楼工作,工资不高,要供两个孩子读书,还要负担父母一部分生活费。香港是高消费的城市,我精打细算过日子,月间才有些微储蓄,总希望能买一层楼,但儿子一场病,买楼又成为“壁上画饼”。
他上午七点多就赶去上班,傍晚五点多钟下班返家。一回到家里,他不是抱着书看,就是伏案写文章。我这主妇就忙了,拖着疲惫的脚步从工厂归来,马不停蹄的做家务。小儿子放学要去接他,忙不迭地买菜、烧饭、洗衣、搞卫生。他体谅我辛苦,原先自己洗衣服,但他心里想的是文章,白衬衫洗成黄衬衫,后来我干脆把他的衣服包下来洗。他建议我买个洗衣机,但自己没房子,放在哪里呢?他呀,在小说里就会站在主人公的立场,把他们的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可是家里的事,就全推给我,他一概不过问。有时,我干活儿干累了,也会发牢骚,嘀咕起来,弄得碟儿盘子叮当作响。可他只是看了我一眼,也不发脾气,那歉意的目光又使我心软下来。
我又爱他,又恼他,觉得他很可怜。但一想,似乎自己比他更可怜。一天工作之后,我很想看看电视,虽然他从来不介意我们吵扰他,但是,每当我看到他那皱起眉头,竭力集中精神思索的苦劲儿,我只好把电视机关掉。我心里一直盘算着,要租间房子给他做书房,但心里的算盘一响,不行,这么一来,我家的经济就要捉襟见肘了!叹了一口气,只好大家将就一些。他倒很乐观,常常自嘲说:“文章穷而后工”!我很想看电影,看着人家双双对对出入影院的幸福情景,我多希望他陪陪我呀,可他总是内疚地向我笑笑,温和地说:“我要写点东西,你带阿奇、阿勋一起去看,好吗?”我的戏瘾就全消了。公众假期,我真想和他一起逛公园、走亲戚,也让儿子开开心。每一次他总是抱歉地对我说:“对不起,我想利用这休息的时间赶出一篇小说来。”说着,亲热地送来一个吻,我还他一个努嘴和怨眼!
平时,他常常沉醉于自己的思索里,心不在焉。跟他讲话,有时真想发火。似乎他很注意听讲,但往往听到最后,却猛醒过来发问:“哈?你刚才讲什么呀?”真是恼死人!
他跟我生活在一起,可他的魂儿却常常在他创作的小说里遨游。他为书中人的堕落、犯罪而悲愤,为他们的新生、进步而高兴,喜怒哀乐贯注其中,爱与恨泾渭分明。有一次,他写完一篇小说后,闷闷不乐了半个月,原来书中的女主人公跳海自杀了!我见他失魂落魄的样子,真有点妒忌这些笔下人物,分去了丈夫对我的关心和爱恋!
亲戚朋友常约他出去饮茶,他总是左右为难,多半婉言谢絶了。因此就有人讲风凉话,说他有名气了,看不起人了;有人说他落落寡欢,不懂人情。他听了微微叹息,我可抱不平了!你不见他的文章最富有人情味吗?你不见他眼里布满血丝,额角长出几根白发吗?他的时间像金子一样宝贵,他除了为专栏写稿,自己还要写些纯文学的作品。他甘当“爬格子动物”,牺牲了许多自己应得的享受,不畏劳苦地一格一格地爬着。桌旁的台灯可以作证,它夜夜为他照明到凌晨!他累了,自己伸伸腰;他想困,揉揉眼。他要爬到最高处,采摘欢乐和智慧的星星,撒向人间。当你走进电影院的时候,当你翻开报纸、书籍的时候,你受欢乐的感染开怀大笑,你受名字的启迪认识真、善、美,你觉得心胸坦荡,精神充实。这时,你有没有想到和我丈夫一样正在绞尽脑汁、呕心沥血的许多作家?有没有想到他们的妻子儿女为了他们的壮丽事业也付出许多代价!
写于 一九八五年三月
【作家小传】
陈娟,女,1942年生于福州市。1960年考入福建师范学院中文系,毕业后在中学任教,曾受到各种政治运动的冲击。1981年赴香港定居。陈娟自幼爱好文学。工作之余坚持业余写作,以医卜馆为窗口,观察社会,观察人生,每有所感。作品有《香港女人》,长篇小说《昙花梦》、《玫瑰泪》,散文集《陈娟文集》等。
【赏析】
作家的妻子,往往会被人看成是写意的、浪漫的,其实并不尽然,个中滋味,恐怕只有做了作家妻子的人才会真正体会到。本文就是作家妻子的内心矛盾与苦闷的真情流露。她支持丈夫对艺术的执着追求,为丈夫取得的成就而自豪,也同情丈夫“爬格子”的艰辛,但她无论精神上和生活上却苦不堪言,她要包揽所有的家务,失去了许多看电视电影、公众假期逛公园的乐趣,丈夫常常心不在焉,与他说话等于白说,为此她“真想发火”。……作者少年时对作家有一种神圣的感情,嫁给作家后发现并不是那么回事,生活中更多的是黄连的苦味。陈娟的这个“自白”,表面看来是在诉说个人的牢骚。实际上它从作家妻子的视点上,反映了在香港当代作家的一些实质性的问题。
作者内心苦闷的倾诉是真实的、赤裸裸的,没有掩饰,没有夸张,她没有往丈夫脸上贴金,也没有往自己脸上饰宝,有不满就说不满,有牢骚就发牢骚。她恼丈夫只关心书中人物,她甚至与作家丈夫朝夕相处,心中感到“一丝丝凉意”,都坦率地表白出来,文贵乎真,真情流露使散文产生一种感人肺腑的艺术魅力。
作者体察细腻,细节描述生动、富有情趣;文末用诗的语言,用排比句,用第二人称进行抒情,使散文出现新的境界。
(作者:陈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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