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的宁波、绍兴等地区,明清以来有过一个贱民阶层,被呼为堕民,又叫惰民、惰贫。堕民很有名,鲁迅曾写过一篇《我谈“堕民”》的杂文。对于堕民,我原来只知其名,不知其详,近两天,看了宁波作家王静女士写的一本研究性的调查报告《中国的吉普赛人——慈城堕民田野调查》(宁波出版社2006年出版),得以窥见了堕民的许多历史情况,由此也产生了一些感想。慈城,是宁绍平原上的一座古镇,曾经是堕民的聚居区,若要研究堕民问题,拿它来作个案,真是再合适不过了。慈城的堕民村,可以说是一副堕民的活标本。
一、封建等级架构中的所谓“贱胎”
在古书上,常可见到“齐民”的说法,齐民大体是指士农工商这四民,在封建法律上,这四民属于良民的范畴,而堕民则不在其中。堕民是身隶贱籍的,是法定的贱民,他们是没有“良民证”的。他们的贱民身份,可以从很多方面看出来。首先,人们称呼这个阶层,用的都是“堕”、“惰”、“贫”这样的丑陋字眼,这显然是一种歧视和羞辱。从职业上说,堕民干的都是所谓“贱业”。清初文献《堕民猥编》(鲁迅在杂文中引用此书时,误为《堕民猥谈》)上说,堕民“男子则捕蛙,卖饧……立冬打鬼胡,花帽鬼脸,钟鼓戏剧,种种沿门需索。其妇人则为人家拗发髻,剃妇面毛,习媒妁,伴良家新娶妇,梳发为髢”。都是士农工商之业以外的被人瞧不起的卑贱职业。慈城堕民也是这样,他们只能从事像屠宰、剃头、抬轿、详梦等贱业,而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也不许通过捐纳做官。在穿衣、居住、婚配等许多琐细的日常生活事项方面,他们也受到很多苛刻的限制。他们是一群被主流社会遗弃的,备受歧视和欺凌的人。在他们头上,不仅压着官府和地主老财,就是一般士农工商,也可以贱视和欺凌他们,在慈城的四民眼里,堕民是“天生的贱胎”,许多四民甚至认为见到堕民都是一种晦气,需要用吐唾沫和念咒语来破解。
那么,堕民的这种卑贱地位,在当时的封建阶级或等级架构中,处于一种什么位置呢?瞿同祖先生的名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回答了这个问题。瞿先生的书有一节叫作《良贱间的不平等》,其中说,中国历史上的社会阶级,贵贱是一种范畴,良贱又是另一种范畴,贵贱是指官吏与平民间的不同地位,良贱则是指良民与贱民之间的不同地位。瞿先生的分析,让我豁然明白,中国历史上的社会阶级,并不像以往在阶级斗争的年代中我们所理解的那样,只有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分,亦即贵贱之间的区分,而是在被统治阶级中,即平民中间也是有等级区分的,这就是良贱之分。四民与堕民就是良贱之分(《清会典》注:“四民为良”),虽然他们都处在与权贵(皇帝、贵族、官吏)对立的地位上,但他们之间,也存在着重大的差异和对立的情形。堕民到四民家去做工,作为主顾的四民就成了他们的主子,他们就是四民的奴仆。堕民路遇种田的农民,也要尊称为“种田官”,见到年老些的四民,便要尊称为“老爷”。清人王煦写过一首咏堕民的小诗,首句是“平民莫笑堕民低”,这里说的“平民”就是四民,这句诗也反映出四民与堕民之间的差异与对立。
瞿先生在书中举出贱民的种类时,也提到了浙江的堕民,同时还举出了与浙江堕民相类的山陕乐户、江南丐户和广东蜑户。瞿先生对于堕民等贱民阶层的解读,让我想到了青年时代读《共产党宣言》时不大理解的一句话,《宣言》说,“在过去的各个历史时代,……几乎在每一个阶级内部又有各种独特的等第”。现在,我对这句话比较理解了。我想,四民与堕民所处的不同地位,不正是平民阶级内部的“独特的等第”吗?
慈城堕民的地位之卑贱,生活之艰辛,真是令人唏嘘再三。官规族约和乡风民俗竟给堕民定下了多达十条的苛刻的禁忌:“一禁入学读书,二禁进入仕途,三禁从事工商,四禁耕种田地,五禁与平民婚配,六禁高声说话,七禁昂首阔步,八禁聚众集议,九禁夜间喧哗,十禁成群结队。”堕民居然连高声说话、昂首阔步都不行!于此可以想见堕民平时那种瑟缩、卑微的样子。这十条禁忌,正如王静在书中所说,剥夺了堕民的言论权、生存权、受教育权和人身自由权,堕民简直比乞丐还要卑贱。堕民的这种卑贱地位,又是世代相传,永世不得翻身的,正像俗语所说的“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打地洞”,堕民只能像老鼠一样,世代打地洞,世代受人欺压,受人凌辱。这让我想起古代印度的种姓制度,堕民真好比就是种姓制度下的那些可怜的“不可接触者”。我更油然想起了“文革”年代的血统论,想到了所谓的“黑五类”,所谓的“可教子女”。
二、鲁迅谈堕民
鲁迅家乡一带,有堕民分布,鲁迅说他幼时常能见到堕民,堕民因此自然引起了鲁迅的关注。他写的杂文《我谈“堕民”》,主要谈了堕民的缘起和心态。关于堕民的缘起,历来众说纷纭,王静的书介绍了几种。一说是,顾炎武在《日知录》里说,堕民是宋将焦光瓒部属的后裔。焦光瓒部属投降金兵后,宋人痛恨投降者,便把投降官兵的后裔贬为堕民。一说是明太祖灭元朝后,元朝降兵乞求勿杀,宁愿在民间为奴,于是被贬为堕民。一说是明太祖讨定陈友谅后,陈氏部卒不肯投降,又不便杀掉,故把他们贬为堕民。还有一说是,明初靖难之役(即燕王朱棣篡位)后,诸臣抗命者的子女被贬为堕民。
鲁迅根据历来相传的朱元璋曾将堕民的家门挂上“丐户”的牌子等说法,大体相信堕民的缘起是与朱元璋或朱棣有关的,他不大同意堕民是宋将部属的后裔的说法,他说,“明太祖对于元朝,尚且不肯放肆,他是决不会来管隔一朝代的降金的宋将的”,鲁迅的这一推测,我想是正确的,因为在明代以前的史料中,未曾发现过有关堕民的记载。鲁迅又推测,“他们的祖先,倒是明初的反抗洪武和永乐皇帝的忠臣义士也说不定”。鲁迅的这个说法,与“堕民是靖难之役抗命诸臣的子女”这一说法颇为相近。但这种说法,王静是不认可的。王静根据许多文献记载和田野调查的资料,认为堕民应是元末驻守在宁绍一带的蒙元士兵的后代。元朝被推翻以后,驻扎在北方的元兵退回到了蒙古草原,而驻守江南的元兵则无法回乡,于是被明朝贬为堕民。这个结论,实际也指出了堕民的民族来源,即堕民都是北方蒙古族人的后代。王静为确立堕民为元兵后裔这一论断,列举了九条理由,我看还是很有说服力的。其中有一条是著名戏剧演员六小龄童(章金莱)的口述,我看可以看作是堕民缘起的最通俗的解释,他说:“我家其实是元末蒙古族的后裔。我的祖先随着蒙古骑兵的铁蹄踢踏,从大漠黄沙的塞北,来到了山清水秀的越国江南。朱元璋灭了元朝建立明朝之后,就把所有留在南方的蒙古人贬为堕民……”这条口述材料应当是可靠的,因为一则章金莱肯定是堕民的后代(堕民的名声不好,一般人唯恐避之不及,不是堕民的后代肯定不会自称是),二则这条材料无疑是一条家传口碑,是关于他们的家族史的原生态的叙述。
堕民在明代的户籍上是被定为丐籍的,《堕民猥编》上说:“明太祖定户籍,匾其门曰丐。”这位朱皇帝在堕民的家门上标出丐籍,大概是为了羞辱和便于控制堕民。堕民的丐籍后来被某位皇帝除掉了,但他们仍旧居于被人歧视和奴役的地位,仍旧是类似奴婢一样的人,因此鲁迅在杂文中称这些已除掉丐籍的堕民“是一种已经解放了的奴才”。王静在书中说:“田野调查发现,慈城人很少称堕民为丐户。”这大抵是由于堕民的丐籍已被除掉的缘故。
关于除掉丐籍即“解放”的时间,鲁迅推测,“这解放就在雍正年间罢,也说不定”。鲁迅的推测应该是有根据的。王静的书中录有几篇关于解除堕民丐籍的档,一篇是明朝洪武年间的,四篇是清朝雍正年间的,据此来看,堕民解除丐籍的时间,大体应不出这两个朝代,但比较起来,佐证雍正年间解除丐籍的档更丰富,似应更可靠些,所以,鲁迅推测说堕民丐籍的解除在雍正年间,应该是不错的。我总觉得鲁迅大概多少看到过一点这类档,如上举的一份记录雍正除籍的档,见于清末以来很流行的徐珂编的《清稗类钞》,而这部书鲁迅肯定是非常熟悉的。鲁迅的推测当是本于这类档,而这类档又有二说,所以鲁迅的推断便没有把话说死。
鲁迅在《我谈“堕民”》中是把堕民称作“奴才”的,这个“奴才”,我想有两重意思,一是说堕民处在被奴役、被歧视的地位,二是说堕民有奴才心态。鲁迅写道:“我还记得民国革命之后,我的母亲曾对一个堕民的女人说,‘以后我们都一样了,你们可以不要来了。’不料她却勃然变色,愤愤的回答道:‘你说的是什么话?……我们是千年万代,要走下去的!’”这里的“走”字,是专指到主子(主顾)家去做劳役。对这位堕民妇人的勃然变色,我原来很不理解,解放了,平等了,怎么还不乐意呢?对鲁迅说这段话的含义,我也弄不大明白。看了王静的书才知道,原来堕民虽然地位卑贱,但由于许多人在富裕人家做活,生活有时比四民还稳定,所以便养成了一种依附主子、自甘为奴的奴才心态。鲁迅在这篇杂文中对他们这种奴才心态颇为感慨:“就是为了一点点犒赏,不但安于做奴才,而且还要做更广泛的奴才,还得出钱去买做奴才的权利,这是堕民以外的自由人所万想不到的罢。”所谓出钱买做奴才的权利,是指堕民花钱去买到某个主子家服役的机会,即服役权。那些作为服役对象的主家,被堕民称之为“脚棣”。鲁迅的回忆和感慨,显然含着一些讥讽堕民有奴才心态的意思。鲁迅的同乡、清代作家范寅对堕民也曾有过类似的讥讽性的评论,他在《论堕贫》里说,堕民“其境堪怜,其情堪悯,而其行实在可贱焉”。这种评说,实际也是社会上一般民众对堕民的印象。
鲁迅一生最痛恨奴颜媚骨,奴才思想是他在文章中经常讥刺的物件。他把堕民称之为“奴才”,并引述自己的见闻来讥讽他们的奴才心态,这实际是他贬斥奴颜媚骨的一贯态度的一缕流露。鲁迅对于堕民的苦况当然是悲悯的,但在悲悯的同时,又抱持着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心境。这种看似冷峻,实则极为理性的心境和态度,是鲁迅对于旧中国愚弱国民的一贯态度,对待堕民,自然也没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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