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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WTO裁决看中美经贸摩擦是非曲直
http://www.CRNTT.com   2019-07-21 08:51:40


  中评社北京7月21日电/日前,世贸组织公布了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措施案(DS437)执行之诉的上诉机构报告,裁决美方涉案的11起针对中国出口美国产品的反补贴措施违反世贸规则。这场国际贸易争端从中方提起磋商开始,7年间经历了一系列复杂的仲裁程序,可谓曲折重重。此次我们获得上诉机构关于执行之诉的最终裁决,意味着正义终于得以彰显。

  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是当前国际多边贸易体制下最为重要的争议仲裁制度。作为世贸组织协议的组成部分,《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对于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规定了详细的争端解决程序。在这一机制的实践当中,西方发达国家凭借多年的经验积累与较为充足的人员储备,一直以来占据强势地位。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起,中国经过多年努力,已从最初的被动应诉发展到今日的积极作为,能够专业地运用世贸组织制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DS437案的进程,可谓是这种进步的生动注释。

  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18年中,尽管一直在提升自身的市场化程度,但仍然时不时受到其他一些世贸成员国的不公正对待。特别是美国,时常对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与国有企业的出口产品提出非议,具体表现就是通过美国国内法与政府部门政策,对中国销往美国的各类产品征收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相符的反倾销与反补贴税费。实际上,对于中国国有企业是否应该被“一刀切”地认定为世贸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中所规定的“公共机构”,学界与政策界本就存有争议。美国不仅对于中国在市场化改革方面的很多进步选择性忽视,而且始终认为只要是中国的国有企业,就不该被认定为依照市场规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

  出于尊重,中国在近十年来的对美经贸交往中,始终坚持通过双边对话解决分歧。面对美国时常单方面采取的种种不公正手段,中国也坚持在世贸组织多边机制框架下捍卫自身的权益。在DS437案之前的2008年,中方就针对美国向中国出口的钢管等产品征收反倾销与反补贴税,向世贸组织提起过争端解决磋商(DS379案),并最终获得上诉机构支持中方诉求的裁决。此外,在2013年12月提起的DS471案中,中国针对美国在收到裁决后并未及时予以执行的情况,向世贸组织申请授权实施中止减让,亦即俗称的贸易报复措施。当前DS437案获得执行之诉的最终裁决后,如美方仍跟过去那样,继续拖延执行裁决,中国可以再一次向世贸组织申请实施贸易报复,这不仅能够确保中国的合法利益得到补偿,同时亦可捍卫国际规则的权威。

  在本次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发布裁决报告的当晚,中国商务部立即发声,再一次敦促美方立即采取切实行动。世贸组织的初衷就是塑造良性的国际贸易环境,作为世贸组织的重要成员,中美两国的经贸关系稳定是整个国际贸易环境的压舱石,而中美双方共同遵守并执行世贸组织规则,应是达成稳定状态的前提。中国运用国际机制的专业程度不断提升,相形之下,美国在贸易保护主义的道路上越走越偏。公道自在人心,国际多边贸易体制的全体参与者不会视而不见。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蔺睿(欧亚学院物流贸易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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