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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与屏东县观光协会签署合作协议 |
3、中评社与屏东县观光协会签署合作协议
2013年6月14日,屏东县政府秘书长黄肇崇带领屏东县观光协会理事长王树嘉、常务监事余新发、总干事张福生,以及县政府观光传播处科员黄启原,到中评社香港总部,签署推介垦丁的合作协议。
中评社当时承诺,将筹资一百万港元专用经费,用于组织一百位以上港澳及大陆的媒体记者和部落格写手,分期分批到垦丁作深入的旅游报道和采访,中评社负责这些记者和部落格写手的赴台交通费用,并且在香港组织推介垦丁的活动;屏东县观光协会则负责落地接待的所需费用、住宿、交通,安排相关的采访活动。
同时,中评社无偿在中国评论新闻网开设“南台湾‧垦丁之美”专门网页,全面介绍和报道垦丁的风土人情、饭店民宿、交通设施等旅游观光资源;屏东县观光协会提供旅游资讯及相关服务。
合作协议签署仪式之后,黄肇崇秘书长一行与中评社的青年记者们进行了座谈,回答了青年记者对垦丁以及赴台旅游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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