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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对症下药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
http://www.CRNTT.com   2020-04-13 09:40:40


 

  坚持“谁制发谁负责共监督”原则,制发主体负主责,有效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责,充分激活主管单位监管责任,形成推动整改的合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确保建议落地见效。

  “思想教育不到位、管理建设不完善、制度执行不严格,廉政风险较大……”2019年9月2日,津南区纪委监委在查办区人防办一干部受贿、收回扣案件后,向该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指出问题。

  对照监察建议书,区人防办立即整改,先后3次专题研究,开展廉政谈话与警示教育;制定思想汇报制度;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等。

  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紧盯区人防办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列席监督专题民主生活会、查阅材料、个别谈话、监督检查、受理举报等方式,跟踪监督。

  区政府办公室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调查整顿工作,由分管副区长对区人防办全体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谁制发、谁负责、共监督。”津南区纪委副书记李建彬说,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发出后,区纪委监委办案部门全程督办,有关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共同督整改、促落实,激活主管单位的监管责任,形成推动整改的合力。

  为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2018年8月,天津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强调对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明确在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送达被建议单位的同时,分别抄送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主管单位,各监督主体同向、同频、同步跟进,激活监督“后劲儿”,多维度、多层面促进纪检监察建议有效落实。同时,明确将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两个责任”考核、政治生态分析评价、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监督内容。对落实建议存在问题的及时指出、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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