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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韩国总统尹锡悦引发的6小时戒严风暴,蓝委马文君在脸书发表看法。(照:马文君脸书) |
中评社台北12月4日电/韩国结束近6小时戒严、解严,引发国际关注,中国国民党籍“立委”马文君表示,很替韩国人民高兴,他们的民主自我修复了,但若是同样情况发生在台湾,是否能比照韩国一样快速反制?呼吁修戒严法完备制度。
马文君指出,根据“中华民国宪法”第39条,赋予了“总统”依法宣布戒严的权力,也明定“须经‘立法院’之通过或追认。‘立法院’认为必要时,得决议移请‘总统’解严,自解严之日起,一律回复原状。”的制衡力量。但她说,现行戒严法最后一次修订已经要上溯到1949年1月,其中第1条第2款规定:“‘总统’于情势紧急时,得经‘行政院’之呈请,依本法宣告戒严或使宣告之。但应于一个月内提交‘立法院’追认,在‘立法院’休会期间,应于复会时即提交追认”。
马文君表示,虽然第12条明定“经‘立法院’决议移请‘总统’解严时,应即宣告解严”,赋予了“立法院”制衡的力量,但从“‘总统’宣告戒严”,到“‘立法院’决议移请‘总统’解严”的期间呢?她补充,依法,“总统”只要在一个月内提请“立法院”追认即可,如果在休会期间,甚至要等到复会,未被追认的戒严期间,可能长达两、三个月!
马文君担忧,若是发生像尹锡悦这样特殊事态,或是重演青鸟包围“立法院”,甚至军警根据戒严令,阻挠“立法委员”开会呢?
“存最好的希望,我愿相信台湾民主!”马文君认为,制度,要比人可靠,要做最坏的准备,所以主张修戒严法完备制度。她也提出二个方向,要明定“总统”宣告戒严,需在24小时内获得“立法院”至少过半数追认,未获追认,或者未过半数,戒严失效;另外,明文保护“立法委员”在宣告戒严后,仍能不受阻挠开会、自由投票、决议追认与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