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化振兴是灵魂与动力,用心打造“海峡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区”
文化是一个国家、地区和民族的根与灵魂,乡土文化则是新时代乡村发展振兴的灵魂与精神动力之所在,因而文化振兴是乡村全面发展振兴的内生动力和助推剂。又由于闽台两地的文化同根同源,相似性和包容性较强,广大在闽台胞已较好地融入了当地文化习俗,也带来了一些发展变化,亟需进一步服务引导和总结提升。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当地2011年被原福建省文化厅、文物局列入《福建省涉台文物名录》的“漳平奇和洞遗址”,2013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甚至有专家提出了“北有山顶洞人,南有奇和洞人”的论断。据悉,漳平奇和洞遗址已发掘出8400多年前古人类遗骨、动物遗骨、重要遗迹和重要器物等3万余件,被确认为台湾阿美族、泰雅族等南岛语族的祖源;所出土的晚期智人颅骨,更是作为直接证据有力证明了8400年前的奇和洞人与现存于台湾地区的原住民“有着血亲关系”。建议加大资源整合,深入挖掘奇和洞遗址的丰富内涵,做好相关历史遗迹保护开发,构建共同历史记忆和两岸同胞共同生活圈、文化圈、社交圈、信息圈,推进两岸融合发展与心灵契合。
(四)生态振兴是基础与优势,科学打造“两岸宜居宜业和美新家园”
广大乡村是我国涵养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主要区域,当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提升,实现农业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双赢。为此,既要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又要学习借鉴与总结好台企台农“永续发展”先进理念和“热爱土地”生动实践与追求,包括水土保持、污染防控、垃圾分类与再利用等方面及其科学方式与方法,加快形成绿色生产与生活方式。为此,一是要扩大引进台湾地区优良品种与先进技术,防止耗竭式使用与抛荒等极端情况;二是要积极弘扬生态文化,增进新老村民的生态环境意识;三是要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的执法与监管力度,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发展基础与比较优势,真正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五)组织振兴是核心与保障,积极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乡村组织振兴的主体主要包括基层党组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等,必须坚持和努力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集体经济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纽带作用以及社会组织等的补充作用,不断激活和发展建设好不同类型组织队伍,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政治保障。此间,加强两岸携手发展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加快推动社会服务等工作具有较好的基础、较强迫切性和可行性。尤其是要借鉴台湾地区社区营造与社会组织发展运行等方面经验,大力实施农村带头人和发展建设与干部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更加注重在返乡人员与台湾青年中发现和培养合适人才、担任重要工作承担重要责任;相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和完善,将进一步改善当前乡村治理主体单一、效率低下的现状,加快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闽江学院等于2022年7月合作成立和全力推动的“海峡两岸乡建乡创发展研究院”,就是为了更好总结和提升乡村发展振兴的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等方面工作水平,以组织振兴带动和保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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