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
主席:
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政府统计处及律政司后,现综合答覆如下:
(一)根据统计处综合住户统计调查的数据,在二○二○年第二季至二○二二年第二季期间,本地劳动人口(撇除外籍家庭佣工)下降了约14万人。两年间的本地劳动人口变化按年龄及职业划分的人数变动表列如下:
年龄组别 二○二○年第二季劳动人口(注一)(千人) 二○二二年第二季劳动人口(千人) 变动(千人)
15-24岁 207.5 169.3 -38.2
25-39岁 1213.5 1135.3 -78.3
40-59岁 1702.6 1644.6 -58.0
60岁及以上 446.7 481.8 +35.1
总计 3570.3 3431.0 -139.3
注一:劳动人口是指15岁及以上陆上非住院人口,并符合就业人士或失业人士的定义。公共机构/社团院舍的住院人士及水上居民并不包括在内。以上数字不包括外籍家庭佣工。
职业组别(注二)
二○二○年第二季劳动人口(千人) 二○二二年第二季劳动人口(千人) 变动(千人)
经理 417.0 410.0 -7.0
专业人员 437.1 427.2 -9.9
辅助专业人员 753.4 682.0 -71.5
文书支援人员 470.1 459.6 -10.5
服务及销售人员 704.3 675.6 -28.7
工艺及有关人员 256.2 255.8 -0.4
机台及机器操作员及装配员 170.9 157.5 -13.4
非技术工人 338.6 344.6 +6.0
其他职业 7.6 6.8 -0.8
未有资料(注三) 15.1 12.0 -3.1
总计 3 570.3 3 431.0 -139.3注二:指就业人士从事的职业或曾工作失业人士以前从事的职业。
注三:首次求职人士及重新加入劳动人口的失业人士,无法提供从事职业资料。
以上数字反映两年间本地劳动人口整体的变化。政府并没有就离港人士进行追踪调查,无法掌握他们离港前的收入及离港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