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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学:“双区”驱动下的深港法治合作
http://www.CRNTT.com   2022-07-18 00:19:19


座谈会现场。(中评社 段晓鲁摄)
 

  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深圳是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引擎。要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推动三地经济运行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促进人员、货物等各类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

  深港法治合作是“双区”驱动下深港或者粤港规则衔接的“实验空间”。生产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是“双区”建成的重要试金石,也是重要制度保障。规制对接是生产要素的定海神针。没有深港或者粤港之间的规则衔接,是无法促进生产要素高效便捷流动的。因此,如何借鉴香港法治为深圳建成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提供宝贵的经验?如何探索包括营商环境、金融业发展、科技创新、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法治合作?深圳如何在大湾区建设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机制对接和规则衔接上先行先试?深圳如何为落实两个国家战略的法治进路做出深圳的贡献?这些命题都牵涉到深港法治合作的各种环节。

  深圳要发挥改革开放前沿、大湾区建设重要引擎作用,必须建设成服务和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法治高地,通过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重要平台,加强涉港法治交流合作,推动规则对接、机制衔接,为法治合作做出新贡献。

  三、加强深港法治合作是深港两地实现优势互补,为大湾区建设统一市场先行先试的重要实践探索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明确了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行动纲领。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意见》强调优先推进区域协作。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积极总结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粤港澳大湾区对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深港两地在大湾区内是中国市场化程度最高、市场化机制最先进的区域,是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的重点区域,也是实现国内循环与国际循环的重要纽带和对接平台。深圳作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应勇当加速与港澳互联共通“排头兵”、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先行先试样板区。深港合作对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应该承担先行示范和引领支撑的作用,可以为全国建设统一大市场先行探路、提供经验。

  深圳市法学会港澳法律研究会,是一个在深圳市法学会领导下,由深圳的法律实务界、法学理论界从事涉港澳法律业务的骨干组成的学术团体,在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习近平主席在视察香港期间发表重要讲话之际,我们对坚持和发展“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对加强深港法治合作的决心更加坚定、信心更加饱满、步伐更加铿锵。我们将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同香港的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合作交流,就两地法律法学界如何共同服务好香港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和国家发展大局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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