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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2月20日电/涉案被羁押在台北看守所的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请辞党主席,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今日裁定准许柯文哲的辞职声明交付予民众党秘书长。
台北地方法院今日透过新闻稿表示,该辞职声明经审酌其内容,并未与其所涉犯贪污治罪制条例犯罪嫌疑相关,纯系该党一般党务运作事宜,应无勾串共犯或证人、湮灭证据之虞,不妨碍羁押声请人并禁止其接见通信之目的,且不影响侦查不公开,裁定准许将辞职声明交付予该党秘书长。
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长任内涉京华城弊案,已被羁押禁见近4个月。
台北地院裁定指出,柯文哲所拟具台湾民众党党主席辞职声明,经审酌其内容,并未与其所涉犯贪污治罪制条例犯罪嫌疑相关,纯是该党一般党务运作事宜,应无勾串共犯或证人、湮灭证据之虞,不妨碍羁押柯文哲并禁止其接见通信之目的,且不影响侦查不公开。
地院表示,其次,依据台湾民众党网页下载的“台湾民众党党章”第三章第二节第十六条规定,仅规定党主席请辞后处理方式,并未明定党主席请辞程式。而依法理,应以请辞意思表示到达,即生辞职效力。
地院指出,故柯声请准许解除其辞台湾民众党党主席的声明的禁止通信,而将之交付秘书长周榆修,此种解除通信确可发生辞职之效力,属于合法且有效之行为。
换言之,准许柯文哲辞党主席声明交付台湾民众党秘书长,声明交付台湾民众党时,即生辞党主席职的法律效力,且不影响检察官继续侦查作为,又无勾串共犯证人、湮灭证据之虞。则柯文哲的声请为有理由,应予准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