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陆配任台公职需弃国籍 学者批玩文字游戏
http://www.CRNTT.com   2024-12-06 10:06:37


前南投县议员史雪燕因陆配身分遭内政部解职,但史雪燕早已届满卸任。(照:史雪燕提供)
  中评社台北12月6日电/陆配李贞秀能否递补台湾民众党“立委”,引发争议,同为陆配的前南投县议员史雪燕因而受到波及,遭“内政部”解职,但史雪燕早已届满卸任。法律学者廖元豪5日痛批,若照“内政部”逻辑,把大陆人民当外国人,“已拿到身分证的十几万名陆配是否都违法?”

  2021年8月史雪燕成为全台首位大陆新住民民代,2022年12月24日届满卸任。日前因李贞秀2026年可能递补民众党“立委”,遭“内政部”要求先放弃大陆国籍,民众党“立委”黄珊珊以史雪燕案例反驳;“内政部”3日去函南投县议会要求将史雪燕解职。

  “内政部长”刘世芳5日表示,按照《国籍法》规定,须在当选后1年内取得放弃他国国籍证明,“内政部”去函南投县议会说明史雪燕有没有放弃国籍,并特别强调并非只是放弃户籍,但去函2次均未取得证明,因此按《国籍法》第20条解职处理。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导,民众党籍立林国成认为,既然政府发现法律有矛盾,应该要主动修正,无论是修《国籍法》或《两岸条例》,都要有动作,否则现行制度对陆配从政很不公平。

  政大法律学系副教授廖元豪指出,“我国”法律从来没有将大陆地区人民当成“外国人”,也不承认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所以才有《两岸条例》另行处理设籍问题。

  他说,照“内政部”这样解释,后果非常严重。若大陆人民适用《国籍法》,拿身分证就该放弃原国籍,但之前的陆配通通没经过这一关,是不是已取得身分证的陆配都要缴回?
 


【 第1页 第2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