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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东地方法院外观。(中评社 蒋继平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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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东地方法院27日发布的周典论案新闻稿第一页。(中评社 蒋继平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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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东地方法院27日发布的周典论案新闻稿第二页。(中评社 蒋继平摄) |
另外,判决书又指当时郭台铭、赖佩霞暂无选举造势之需求,被告仍交付高达500万元之现金给周品全等人运用,可以认定被告所交付的金钱并非单纯用以支付连署之人事、行政费用,而系可用来交付选民以换取连署书之贿赂,且被告与周品全、陈亮源、黄孝义、潘孟楹于本案确有犯意联络及行为分担。
屏东地方法院审酌被告位居地方民意代表之首,竟无视法律禁令,以上述方式妨害2024选举连署之公正性,戕害民主政治健全发展,及预计可用以交付之贿赂达500万元,但最终募得之连署书不多等犯罪情状,并考量被告位居主谋及提供资金的角色,犯后否认犯行之态度,及其素行纪录、智识程度、家庭生活及经济状况等一切情状,量处上述之刑。另宣告没收或追征上述交付或预备交付之贿赂,及没收犯罪所用及预备之工具。本案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