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依法制“独”。依法制“独”是根本。台湾是中国的领土,台湾同胞是中国公民。实现国家统一是法理的必然,反对“台独”分裂也是法理的必然。台湾同胞有义务有责任反对“台独”、促进统一。世界上不管哪个国家、哪个民族,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国家分裂都是天经地义的,符合法理之义、也符合民族之大义。当前分裂国家搞“台独”的行径即使是从台湾的有关法律来说也是违法的,祖国大陆更是有《宪法》、《反分裂国家法》、《国家安全法》等旨在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台独”分裂的法律。搞“台独”一定会受到祖国大陆法律的制裁。
杨毅周表示,近两年祖国大陆更加强调依法反“独”,这是必然方向。最近一个时期,祖国大陆陆续公布了一批“台独”顽固分子清单,明确制裁举措,符合法理、顺应民心。有些顽固“台独”分子虽然还在嚣张一时,但他们也都明白,“台独”不可能得逞,统一是必然趋势,任何人也无法阻挡。这些顽固“台独”分子与14亿中国人民为敌,背叛自己的民族祖先,其所做所为,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是绝对没有好下场的,迟早要接受历史的、法律的和现实的审判制裁。依法制“独”必然有震慑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