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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路齐发!“监院”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
http://www.CRNTT.com   2024-06-25 15:04:21


台“监察院”新闻稿。(中评社 郑羿菲摄)
 
  李俊俋指出,“立法院”调查权并非行政或刑事的追诉,与监察调查权、司法调查权本质大不相同,“立委”不应扩权扮演检察官或“监察委员”的角色,混乱“宪法”该有的角色与分际。监察职权是针对官员、司法职权是针对一般民众,而“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法案,未明文规定调查事项与范围是否其职权行使有重大关联,恣意扩权已背离大法官历次解释划定并允许的框架,严重影响监察核心职能,招致社会各界的责难与非议。

  李俊俋认为,若相关法律正式实施,“监察院”、“立法院”未来对同一案件调查,过程中将造成被调查机关、被调查人疲于奔命、穷于因应,倘若“监察院”与“立法院”调查结果歧异,更将让公务员无所适从,政府运作秩序恐被破坏殆尽。

  李俊俋说,“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部分条文规定,“立法院”调查权过度扩张,欠缺行使调查权的构成要件与正当法律程序,将造成侵害人民生活与隐私、无理侵害与剥夺人民财产权及侵害人民独立无私及平等公开的司法权等诸多疑虑。

  李俊俋强调,为捍卫宪政秩序,并确保监察调查权在未“修宪”前在“监察院”有效行使,“监察院”责无旁贷,必须即刻采取行动,毅然果决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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