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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保障培育更多新的就业岗位
http://www.CRNTT.com   2020-06-02 08:09:28


  中评社北京6月2日电/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要采取措施打破那些不合理的条条框框,让更多新就业岗位成长起来。

  网民认为,在当前就业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新就业形态拓宽了就业渠道,增加了就业岗位,有利于劳动力合理流动和效益最大化。

  网民“陈果”建议,要通过完善法律,扩大劳动保障法律关系调整范围,纳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内容。通过缴费补贴、减免税收等办法,激励引导新业态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要通过体制创新,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为便捷有力的社会保障支持。人社部门应主动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维权保护范畴,及时查处侵害其权益的行为,保障新就业形态下各方主体,尤其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网民“李卫军”认为,完善新就业形态的社会保障机制,要从多方面着手。首先要探索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制度,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灵活性。针对新就业形态的劳动特点,政府部门应研究制定适合新就业形态发展的企业劳动用工、劳动契约、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制度,确立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的劳动标准;其次,要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的地位,完善其社会保障机制。应重点考虑新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工作环境、工作强度等因素确定社保费率,并将其最大限度地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内。

  网民提出,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一方面要顺势而为,积极创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结构,激发市场活力;另一方面,要补齐短板,完善新就业形态的社会保障机制,实现相关从业人员稳就业、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单纯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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