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仍然存在着“缺口”,因为其中一名被害人孙靖是美国公民,而美国与韩国是签署了“引渡协议”的,因而美国同样也可以用运用其司法制度中“属人管辖”及“保护管辖”原则的借口,向韩国提出“引渡”陈妤瑄的要求。台湾当局可能会利用这个“破口”,暗中与美国司法当局联络,怂恿其要求“引渡”陈妤瑄。一方面,美国刑法对相关刑事犯罪行为的量刑较轻,甚至一九七二年美国最高法院还曾判决死刑违宪,虽然一九七六年最高法院又翻案,由各州自行规定执行死刑否,但有部分州已经废除死刑。如果孙靖的居住地所在州是废除死刑,等于是为陈妤瑄“续命”。另一方面,美国在将陈妤瑄“引渡”回国后,台湾当局可能会以其并未在美国有犯罪行为的理由,要求美国将其移交给台湾当局。这等于是对前些年一些国家与中国大陆合作,将涉嫌跨境电信犯罪的台湾居民遣送中国大陆的“别苗头”。实际上,梁文杰昨日就表示,根据统计资料,从二零一六年至今年五月三十一日止,台湾人涉及跨境电信诈骗案件后被遣送中国大陆累计达六百多人。
当然,中国大陆也有反制的理由,那就是孙靖并非是美国的“原生公民”,而是“归化公民”。实际上,孙靖是在北京出生,而其家属也在中国大陆,即使是其遇害后,也是在北京举行追悼会,其骨灰安葬在北京。按照中国《国籍法》规定,可以不承认其“美国公民”的身份。
但还是有另一个“破口”,那就是菲律宾当局以“属地管辖权”,及陈妤瑄的落网是由菲律宾警方提供线索并要求韩国警方协助拘捕为由,要求将陈妤瑄遣返菲律宾受审。不过,一方面台湾当局“未能受益”也插不上手,另一方面可能菲律宾不愿在这方面与中国“撕破脸”,而且由中国司法机关审理,有利于对活跃在菲律宾的跨国绑架集团发挥阻吓作用,因而这方面的可能性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