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赞彬:我们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原原本本学,促学懂弄通。把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业务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采取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培训等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开展学习研讨,为依规依纪、精准实施执纪问责打好基础。坚持结合案例学,促学用贯通。对照问责条例规定的问责情形,梳理近年来查处的生态环境、安全生产、耕地保护、征地拆迁等领域20多起典型问责案例,组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党风政风、案件审理等部门开展案例研讨,从典型案例中学习好方法,准确把握精准问责的实践要求,并灵活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坚持纪法一体学,促贯通运用。定期组织办案骨干、青年干部与法检系统单位开展联学联建活动,将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与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等一体学习、贯通把握,提升党内问责与监察问责同向发力、党纪国法双施双守的能力水平。
突出精准规范,充分发挥问责正向激励作用
记者:请结合实践谈谈,推动发挥好问责正向激励作用,你们做了哪些工作?
谢辉:我们推动市委制定《雅安市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内全面监督责任清单》等“六张责任清单”,印发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暂行办法,明确各类责任主体应当受到问责的情形,印发问责事项办理工作规程,制定问责工作流程图,对问责程序、分工、职责进行明确,让问责有据可依。实施提级审核,建立重大问责事项提级审核把关机制,明确统计造假、环境污染、“阳光问廉”曝光问题等11项需要提级审核把关的具体事项,一律由市纪委提级审核把关,防止定性量纪畸轻畸重。建立集体会商机制,常态化会商研究问责案件,重点围绕案件定性、量纪幅度、责任划分、后果影响等进行审核把关,全面加大对问责启动、调查、决定、执行等环节的监督指导力度,确保问责不“失焦”、不“跑偏”。做实案件评查,将问责案件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采取抽查检查和交叉评查的方式,实事求是深入查摆问题,核实证据是否到位、定性是否准确、划分责任是否科学、处理是否恰当,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提升问责工作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对滥用问责权和严重不负责任的,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追究责任。注重宽严相济,深入开展容错纠错、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和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重新起用“五大关爱行动”,既从严执纪执法,体现纪法的严肃性和力度,又做深做实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彰显组织的关心爱护和温度。
何艺辉: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关键要在“精准”二字上下功夫。要精准研判,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和实事求是原则,对照问责情形,综合分析研判失责行为。我们在处置秸秆禁烧有关问责案件时,综合评判责任落实、管控成果、补救措施等多种因素,既防止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行为,也防止“一有错就问责”“一问责就动纪”。要精准定性,精准精细厘清责任。对安乡县弄虚作假套取挪用中央惠农补贴问题,市纪委监委将其作为“第一政治要件”,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分是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否违规私设“小金库”、是否存在贪腐问题等划分问题性质,全面查清了违规决策、隐瞒情况、虚假整改、监管失职渎职、套取资金账外违规支出及贪污挪用等事实,逐一厘清相关责任人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和监管责任,精准实施追责问责。要精准核查,加大核查评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过程中,我们在全市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有针对性地调阅问责案卷,必要时实地复核,重点检查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引导和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树牢正确政绩观,严防“求快不求准”的问题。
杨赞彬:我们认真落实精准规范要求,突出严的基调,把准基本原则,准确分清责任,精准稳慎做好问责工作,用问责督促真干事、推动真落实。明确问责依据,细化配套制度,制定出台《梧州市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实施办法》等系列问责制度机制,为精准规范开展问责提供依据。突出责任清单化,打准问责板子,制定出台《关于推行“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细化量化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责内容,确保责任追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着力提高案件质量,把好问责标尺,制定《梧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定期评查机制,对包括问责案件在内所有受理案件实现办结15日内的全覆盖评查,通报评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注重问责实效,放大问责效果,出台市县乡党委主要领导对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加强纪检监察建议全周期管理等制度机制,防止以问责代替整改。同时,注重容错纠错,突出正向激励,出台《梧州市支持干事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暂行办法》等措施,明确容错纠错正面负面清单,有效解决容错纠错适用情形不具体、实施主体不明确、容错认定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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