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管治理念上,跟上发展需要。
谈到香港的管治理念,很多人很容易想到的是“小政府、大市场”,并对此作出批评。这种观点并没有错,但并不全面。香港要作出的改革,不仅仅是换一个名词、换一个说法,关键是要建立一套在“一国两制”之下,具有香港发展特色的管理思维、管治理念、管治策略,真正能有利发展、聚焦应变、强化动能。
以发展创科为例,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作出了系统部署。例如,针对顶尖科技人才不足、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供需不匹配的问题,强调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针对原始创新能力还相对薄弱、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问题,强调加强有组织的基础研究,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针对科技创新组织化协同化程度不高、资源分散重复的问题,强调改进科技计划管理,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针对高质量科技供给不足的问题,强调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
香港管治理念的变革,关键在于要体现格局、作为。格局是要有国家发展的大格局,而不能只是香港自身发展为主;作为是要有以民为中心,开创局面、创新发展的意识。
同样以《决定》为参照,在促进创科发展上,香港在革新管治理念的基础上,可以做的有很多。例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抓住支撑产业链、企业主体地位、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等重点环节,构建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制度政策体系。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更加积极、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等等。
第三,执行层面上,强化主观能动。
香港特区政府向来以廉洁高效闻名于世,但不可否认的是,也存在一些形式主义、程序至上主义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背后,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新一届特区政府上任后,在坚定维护“一国两制”的基础上,作出了不少的改变,成效显着。但要从制度上强化执行层面上长期被诟病的问题,仍然需要不断努力,尤其需要有“破”和“立”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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