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标本兼治、注重成果运用,将更多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牢固树立以监督推进治理的工作理念,从严从实督促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并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以监督提升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水平。
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情况,与牵头部门和督查部门共同分析研判、会商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典型性、顽固性问题,督促牵头部门深挖制度机制、政治生态、治理体系等方面的短板漏洞,更好履行监管职责,实现监督和治理贯通协同。如,针对全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下拨后被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挤占、截留、挪用问题,分别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制发纪检监察建议,要求在落实责任、推动整改基础上,健全完善资金拨付、资金监管、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紧盯突出问题整改。认真收集梳理专项监督发现的典型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呈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并按批示要求对报告中指出的突出问题及时分办,督促建立整改台账、实施清单化管理,推动逐一办结销号。如,认真梳理2024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形成专项监督情况报告,推动省政府各分管副省长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同时,省纪委监委印发通知,要求采取定期调度、监督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推动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等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推动行业深化治理。对专项监督中发现的“表现在基层、根源在上级”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坚持以下看上,将面上问题反馈省级主管部门,督促结合工作实际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如,针对专项监督发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相关问题,督促省农业农村厅开展专项整治,探索建立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关键环节加强管控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