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实事求是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把准纪法“尺度”
2024年上半年黑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统计情况显示,全省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4136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63.2%。
实事求是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准确定性量纪执法。同时,加强对运用“四种形态”情况的动态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类处置和教育挽救党员干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是推动责任落实、强化履职担当的有力抓手。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紧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履行日常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等问题,以问责促尽责、以担当促实干。今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问责案件383件,问责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533人。
为把问责的板子打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健全完善问责启动、提级审核和专项评查制度机制,并围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选取10起典型案例,制发党内问责案例释读,指导基层依规依纪依法精准规范问责。
今年7月开始,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组成4个评查组分赴全省13个市(地)纪委监委及省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其中,对追责问责案件以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评查。参照省级层面,地方纪委监委也开启评查模式。日前,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方面,对2019-2023年度市县两级办结的问责案件进行专项评查。
“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及时通报反馈相关单位或部门,推动剖析整改,以评查推动规范问责、精准问责。”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管理,精准核查被征求意见人有关问题线索及处分处理情况,并综合考量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干部年度考核和日常监督掌握情况,综合运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档案等监督利器,规范审慎、精准高效回复党风廉政意见。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暂缓或者否定性意见2200余人次。
“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问题的坚决挡住,对线索反映笼统、可查性不强、经侧面瞭解无重大风险的,敢于放行,该查的果断查,该挡的坚决挡,该放的大胆放,既防止‘带病提拔’,也杜绝‘一挂了之’,为干部成长进步担当负责。”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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