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追问的是,问题罐车为何能够顺利运送食用油?据报导,在不少罐车司机看来,车队老板之所以不安排洗罐,更多是因为有些食用油厂家把关不严,他们通常不会检查罐体是否乾净,“要是验罐就得洗,不验罐就不用洗。”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一名销售经理回应媒体时表示,原则上运输食用油需要专用罐车,但随后他补充说,罐体只要有“食用油专用”字样就行,“其实我们也不验罐,是不是食用油专用罐车我们也没办法去分辨。”这种态度显然是不负责任的,是值得追问的。
如今,“中储粮集团”发文公开回应罐车混用事件,并表示开展专项大排查。期待查明真相,期待真正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诚然,无论基于食品安全法,还是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及中储粮集团《中央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都不可能允许罐车混用。对于相关企业来说,全面严格排查出入库等环节使用的运输工具是否符合要求,相关运输承运单位运输工具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是否规范,本是最基本的操作,如果该查而不查,就等于纵容;该承担责任而不承担,无异于帮凶。
从媒体报导我们可以看到,这起罐车混用事件涉及多个利益主体,比如罐车所属的车队、食用油生产厂家等。事关食品安全,每一个利益主体都不能沉默,也无权沉默。同时,这也给监管部门提了个醒,罐车混用近乎潜规则,严重危害公共健康,如何采取更有力更精准的监管手段处理罐车混用现象?很显然,仅凭司机、厂家或企业的道德自觉,是不可能有效减少罐车混用的。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容不得半点含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我国14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抓得紧而又紧,必须把工作做细做实。不折不扣落实“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才能呵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大家吃得放心、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