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2月29日电/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编制并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对相关从业者的休息与报酬、劳动规则、劳动纠纷等问题进行具体指导,有助于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维权,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主要指线上接受互联网平台发布的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工作任务,按照平台要求提供平台网约服务的劳动者。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不断发展,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就业“蓄水池”“稳定器”作用日益显现,2023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不同于传统用工模式,新就业形态在劳动关系、工作内容等方面更为灵活。现实中存在部分劳动者工作时间过长、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不明确、平台规则制定不够公开透明、维权服务渠道不够畅通等问题。相关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关乎劳动者的幸福指数,关乎就业工作大局,关乎社会公平正义。
解决急难愁盼,突出一个“暖”字。要看到,就业形态推陈出新,权利保障不能缺位。新规针对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提出新举措,为劳动者织密权益保障网:在劳动报酬方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适用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在纠纷化解方面,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司法诉讼、法律援助等渠道维护自身权益。维护取得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和休息休假等基本权利,才能让劳动者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支持灵活就业,体现一个“活”字。针对新就业形态,既要加强治理,将其纳入法治化轨道,又要避免政策过严,限制行业发展。过去,平台将服务时长与收益、派单质量绑定,虽然客观上激励了劳动积极性,但是也衍生出过度劳动、疲劳配送等问题,损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就此,新规一方面画出红线,要求达到连续最长接单时间和每日最长工作时间时停止推单,保障必要休息;另一方面留出空间,允许企业、工会或劳动者代表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宽放时间,不影响劳动者通过多劳多得增加收入。兼顾权威性和灵活性,有助于让规定更具实操性、让政策更加可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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