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强化生态环保领域日常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
1月6日,玉溪市江川区举行了星云湖鱼类生态调控收益资金发放仪式,将2023年生态调控产生的收益扣除成本,向沿湖13个村(社区)发放收益资金10万元。
江川区纪委监委突出生态环保这一重点开展政治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星云湖鱼类生态调控,取得了水质保护和群众增收“双赢”局面。
“去年以来,江川区改革捕捞方式,以国有平台公司为主体,按照‘捕大留小、科学放流’的原则,实施鱼类生态调控,达到‘以鱼控藻、以鱼净水’的目的。”星云湖管理局局长杨智然表示。
“我们聚焦产业结构调整,‘室组地’联动,对行业管理部门和沿湖镇村落实星云湖保护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和‘点题’监督。”江川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职能部门对星云湖周边旅游、种植、养殖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以打造品牌效应、提升全域生态价值为方向,对传统的开渔节进行升级,促进湖泊渔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接下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以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为重点,统筹各方监督力量,持续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日常监督,做实做细专责监督,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