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杜明:我们树牢“一盘棋”思想,着力打破“室组地”条块分割现状,解决各自为战导致的信息不对称、资源浪费、力量不平衡等问题。如在查办我市某集团下属国资公司黄某案中,考虑到案件复杂、涉案人员多、平台公司纪委力量单薄等实际,在案件统筹部署中就明确该案由市纪委监委对口监督检查室指导督办,指定一个县区管辖,集团纪委协助,通过成立联合办案组,在内审外查中建立集体会商、信息沟通、集中研判等机制,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通过这种联合办案模式,我们严肃查处了一批国企领域腐败问题,立案查处137人。以“室”促“地”带“组”,以“室”为依托,解决“地”的权威不够、“组”的能力欠缺问题。比如,我市办理的市城发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某案,市纪委监委指定相关审查调查室牵头,联合县(市、区)纪委监委、市城发集团纪委协同作战,留置涉案人员多达10余人,涉及多个子公司以及多个县(市、区)。探索片区联动办案,解决办案力量不够问题。比如我市修水县、都昌县灵活运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创设了分管领导挂点负责、对口联系乡镇的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牵头、相邻乡镇纪委联合成片的片区联动机制,通过整体联动、交叉开展,有效破解基层力量薄弱分散、人情干扰等问题。
厘清职责,发挥各自优势,着力推动“室组地”联合办案有力有效
记者:实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形成合力的联合办案工作目标,需要不断健全完善“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对此,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
张恺:我们出台“室组地”联动协同工作指引,进一步细化启动、办案、审理、处分、移送审查起诉、以案促改促治等规定,推动“室组地”联合办案有力有效。联合办案前,严格把好入口关、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防止泛化、简单化。联合办案中,充分发挥室“统”、组“专”、地“熟”的优势,释放叠加效应。比如,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北碚区纪委监委成立联合审查调查组,以查处重庆粮食集团原北碚区粮食公司执行董事黄某等为切入口,深挖粮食系统“蛀虫”,全市立案查处粮食系统各级“一把手”58人、留置12人。联合办案后,做好“后半篇文章”。比如,针对基层“微腐败”涉及的体制机制问题,构建“以大带小”工作格局,推进系统治理。我们在查办开州区多家敬老院侵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利益案中,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开州区纪委监委组成大“室组地”,侧重从“面”上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开州区纪委监委相关室、驻区民政局等部门纪检监察组、敬老院所在乡镇纪委组成小“室组地”,侧重从“点”上找准症结;上下联动,推动开州区整改民政资金监管使用不规范等具体问题58个,整改养老服务领域侵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利益普遍性问题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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