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20日电/自然垄断环节监管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难题。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自然垄断环节监管的任务目标,并对下一阶段相关监管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全面部署。
电力、油气、铁路等行业具有自然垄断属性,是我国国有经济布局的重点领域。长期以来,这些领域的国资规模大且缺乏足够的市场竞争,如果有效监管不能及时跟上,势必会让行业整体运行效率和发展活力大打折扣,部分行业还可能利用其垄断优势随意进行扩张。这也是中央深改委此次会议明确提出“防止利用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的原因所在。
正因为此,从健全体制机制入手,加强并完善对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是迫切且必要的。此举既有利于巩固国有经济对自然垄断环节的控制力,更好发挥自然垄断领域在维护国民经济顺畅运行中的积极作用,也有利于提高国有资本的活力以及抗风险能力。
事实上,加强对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也是近年来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早在2020年5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就提出,要深化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提高自然垄断行业基础设施供给质量,严格监管自然垄断环节,加快实现竞争性环节市场化,切实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近年来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取得了诸多积极进展。比如,中央政府对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进行了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的特性和市场情况进行分类监管、靶向施策。其中,对于电力、燃气等行业,主要着眼于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对于铁路、邮政等行业,监管重点放在了市场准入、服务标准等方面。此外,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先后发布了针对平台经济、原料药、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形成了以新修正反垄断法为核心的较为完善的反垄断法律制度体系,为自然垄断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也要看到,自然垄断环节监管目前仍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自然垄断行业往往资本投入大,市场支配地位明显,这就对相关部门的监管能力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以常见的价格监管为例,由于信息不对称、监管成本较高等原因,一些地方和行业的价格监管难以有效实施。对于被市场诟病较多的服务质量监管,因服务质量难以量化且与消费者实际感受紧密相连,实际监管也难度较大。同时,一些企业垄断行为较为隐蔽,取证难、诉讼复杂等客观上增加了执法监管的难度。不过,随着监管体制机制的不断健全,上述困难和矛盾将会被逐步化解,自然垄断环节的市场边界将变得更加清晰。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什么样的自然垄断行业,都会存在一些竞争性的环节,而这些环节的更好发展,恰恰需要通过开放来引入其他经营主体的竞争。也就是说,强化对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与深化自然垄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并不矛盾;相反,一个健全完善的监管体系,有助于通过稳定市场预期来释放竞争活力。只有市场活力十足,才会有充沛的发展动力,自然垄断行业才能真正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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