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以承接能力为保障,夯实外围城市制造业基础。利用外围城市综合成本较低这一优势,优化产业配套措施和招引政策,积极承接来自中心城市的普通制造业产业,并推动外围城市制造业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在此过程中,需要加强外围城市与中心城市在公共服务、产业规划等方面的连通共享,提高外围城市对工程师、技术工人、高校毕业生等人才的吸引力。
四是以市场一体化为驱动,破除要素流动障碍。以当前都市圈和城市群建设为契机,鼓励各城市共同制定产业一体化发展规划并明确政府对市场干预的边界,转变传统的增量思维和城市竞争理念,有序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营造规则统一开放、要素自由流动的市场环境。同时需要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包括增加城市之间的铁路公路通道、探索中心城市轨道交通适当向周边城市延伸等,为城市之间的要素充分流动和协调发展提供扎实的物理基础。
五是以平台共建为载体,筑牢城市合作基础。在深化空间功能分工的过程中,做强平台载体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为此需要引导和鼓励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通过结对帮扶、打造特色产业园区等模式形成“总部+生产基地”和“龙头+配套”的产业链上下游稳定合作关系。同时要构建城市联动交流平台,除了建立政府间合作交流机制之外,还可以通过建设产业联盟、轮办城市间发展论坛等方式,促进城市互认互助互进。
在促进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的过程中,要从以下三方面来客观辩证地看待功能分工的本质和内涵:
其一,城市群中不同城市形成的空间功能分工格局是动态变化的。随着产业结构、要素禀赋以及经济政策的演变,外围城市中可能会出现由于抓住历史机遇或获得某种独特优势而异军突起发展的城市,这类城市逐步成为所在城市群中的次级中心城市并承担较多的生产性服务功能,使得部分城市群具有“双中心”甚至“多中心”这一特征。
其二,城市之间的功能分工是相对的。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中心城市并非不具有制造优势,相反,这些城市汇聚了大量外围城市没有能力发展的高新技术制造业;同时,那些承担生产制造功能的外围城市,也会发展一些附加值较低的生产性服务业。
其三,空间功能分工的推进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只有中心城市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才能够形成较大规模的生产性服务业并发挥足够的主导和引领作用。因此综合实力强大的中心城市对于深化空间功能分工和推进城市群协调发展意义重大。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陈旭(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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