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完善现有法律
邓炳强亦指出,有关间谍活动的风险亦不容忽视,他指有国家的情报机构曾公然说会从全球不同国家和组织罗致秘密情报人员,深入掌握有关中国的材料,所以政府正检视哪些行为是香港国安法和现行法例未有涵盖的,包括注意间谍活动和网络方面的缺口,以制定有效和务实的方案和条文,进一步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机制。
邓炳强解释《基本法》23条规定应予立法禁止的七类行为中,香港国安法涵盖了分裂国家和颠覆中央人民政府两类。现行本地法律(例如《刑事罪行条例》、《官方机密条例》及《社团条例》)只涵盖了部分相关行为,故有需要完善。他说:“有了《香港国安法》和《基本法》23条立法的组合拳,必定能做到一加一大于二,全方位维护国家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