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办案是破解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查办案件取证难等问题的有效举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联合办案协作配合机制,整合力量、优势互补、各展所长,以系统联动推动案件查处,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的指导下,联合地方纪委监委查办了光大控股原党委书记、行政总裁陈爽等多起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在联合办案中,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和地方纪委监委共同成立审查调查组,人员混编、统一调配,发挥各自优势,实现“1+1>2”的效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到联合初核,发挥地方纪委监委在大数据采集和分析方面优势,为突破难点线索助力;“组”“地”双方密切协作配合,通盘考虑案件查办效果,提前谋划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相关工作,为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收集素材,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针对企业办案力量薄弱、监察手段有限的实际,充分发挥‘室组地企’联动协作优势,在建立办案人才库的基础上,根据案件性质、大小等,主动与省纪委监委联系室沟通衔接,加强与属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对接,推动案件联查联办。”青海省纪委监委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段革胜介绍,依托联合办案机制,通过与黄南藏族自治州纪委监委、西宁市城北区纪委监委加强协作,办理2起案件,立案2件3人,并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