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30日电/据新华社报导,3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企业发展营造更优市场环境”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针对性助企纾困帮扶措施实施情况,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为创新发展打造更优市场环境
2022年3月1日,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这是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为解决我国登记管理规定分散杂乱等突出问题,有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创新、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法治保障。
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实施后,新旧登记制度衔接顺畅、过渡平稳,在当前经济发展严峻形势下,进一步释放了稳定市场主体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政策信号。截至2022年底,全国登记在册市场主体1.69亿户,较2021年底增长10.03%。其中企业5282.6万户,个体工商户1.1亿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23.6万户;全国新设市场主体2907.6万户,同比增长0.71%。
《条例》的实施方便市场主体更好适应市场变化,一方面创设歇业制度。2022年,全国向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共有23184户,更多市场主体正逐步熟悉和利用歇业制度实现“停机保号”,从容面对自身的经营困难。北京、黑龙江、江苏等地出台了本地实施办法,细化了歇业备案及相关税务、公积金等事项办理的具体要求,服务市场主体休眠蓄力、歇好再出发。另一方面,为市场主体(或经营主体)跨地经营提供便利。《条例》明确要求迁出地登记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移交市场主体档案等相关材料。广东、广西等地还探索将实现市场主体(或经营主体)迁移“进一扇门、办两地事,一次提交、一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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