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年底,陈卫平找来蔡某某,闲聊中暗示自己资金紧张,蔡某某马上心领神会并大方表示“借”给陈卫平10万元。为掩人耳目,双方通过关系人账户,完成了此次“借款”。到了2020年,陈卫平故伎重演,蔡某某再次送上十万元。
因害怕被巡察发现问题,陈卫平先后两次退还“借款”并附上利息。巡察结束后,蔡某某又主动将十万余现金再次送给陈卫平。陈卫平想着巡察已经结束,一切风平浪静,就坦然接受了这笔钱。
事实上,再精心的伪装也逃不过纪法的监督。2022年3月,陈卫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为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路桥区纪委监委针对案件中暴露的问题,向区商务局及下属国有企业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在粮食系统开展全面廉政风险排查,整改问题7起,完善内部管理、财务运行、粮食购销等制度6件。区纪委监委根据陈卫平违纪违法案件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醒悟》,加强以案促改,敲响廉洁警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