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粮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东锋违规销售储备粮、违规管理专项资金、受贿案。王东锋违规安排轮换销售3.89万余吨省级储备稻谷,致使省级储备粮长期空库、亏库;违规将下属企业的4.25亿元储备粮专项资金与经营性资金混用,造成粮食安全风险;利用职务便利,在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粮食业务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675万余元。王东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广东省韶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原主任熊军虚假轮换粮食、代储成品粮监管不力、贪污、受贿案。熊军违规安排虚假轮换粮食,致使储备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监管不力,对相关企业包干轮换的储备大米存在严重质量及数量不足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购粮价格等方式,侵吞公款1300余万元,涉嫌贪污犯罪;在粮食代储、轮换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7万余元,涉嫌受贿犯罪。熊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第一、第三粮库原主任曾贵良虚假轮换、违规代储储备粮、挪用公款、受贿案。曾贵良违规决定签订虚假购销合同,在未实际发生购销业务情况下,虚假轮换市级储备粮,套取财政补贴;违规租用无资质的仓库,代储市级储备粮;擅自决定将公款8600余万元挪用给他人;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粮库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0万余元。曾贵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