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副主任周宇也有相似体会。他表示,办理受贿案件关键在于界定受贿的主体、确定职务的便利、查清收钱的情节。当前,受贿主体变得更加复杂。一些受贿人通过亲朋好友代为收受款物,而行贿人通过“夫人路线”“衙内腐败”以及“白手套”等实现违法目的。此外,合作经商、民间借贷、买卖物品等经济活动也成为行受贿的“保护罩”,为规避监管,一些受贿人和行贿人通过干股分红、高额利息、低买高卖等方式输送利益。
如何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面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都强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将如何贯彻落实?
在罗佛生看来,首先需要深入研究腐败的新动向和生成机理,总结梳理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新形式、新表现,要牢牢把握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的本质,让腐败行为无所遁形。
周宇认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惩治行贿的法律法规,针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行为作出界定,防止行贿人利用经济活动实施利益输送。同时,完善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行贿的犯罪成本,达到震慑行贿行为发生的目的。
解决受贿行贿及相关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治理难点,陈建龙认为需要创新治理方式,应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筹运用纪律、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进行处理。该区纪委监委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机制的意见》,以行贿罪为切入点,对涉嫌行贿犯罪的单位、人员适用合规程序,司法机关据此对行贿人从宽处罚,促进涉案企业长远健康发展,努力实现案件办理的“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资源交易等领域是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许富伟介绍,该市纪委监委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活页夹”,动态监测重点领域领导干部本人及其近亲属投资入股企业等实时信息,同时公开选聘政商关系观察员、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加强与企查查、启信宝等商业实体合作,打造三位一体“营商环境投诉直达”平台,对领导干部瞒报股权投资、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