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2月29日电/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提出将改革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模式,由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细言之,未来工业用地供应将细化为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出让三种形式。同时规定,在发布供地条件时,各地可将产业类型、生产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准入要求纳入。
这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部委出台的稳定经济增长、加强政策协调配合举措之一。工业是实体经济主体,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是确保宏观经济稳定运行重要抓手,也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的基础。
当前,我国工业用地出让仍以最高年限50年为主,由此带来一些问题值得注意。比如,由于拿地成本较高,难以匹配不同工业企业的需求。工业企业初始投资较高,有购置设备等较大规模固定资产投入,要一次投入购置可供50年使用土地,可能使不少企业,尤其是资金实力欠佳的中小微企业望而却步。
此外,当前市场环境和产业升级加快,不少企业生命周期低于工业用地50年的出让年限,可能出现企业因各种原因无法持续经营,持有的工业用地最终闲置,造成巨大浪费。这些年,一些地方曾大规模投入开发的产业园、工业区出现土地荒芜,大多属于这种情况。
还有,虽近年各地进行了不少租赁、弹性出让工业用地的探索,但因全国工业用地供应政策仍未明确,在信贷融资、抵押上尚有诸多障碍,使企业大笔投入购入的土地难以盘活。
当前,我国土地资源约束趋紧,各地都要在确保粮食安全所需18亿亩耕地红线和确保发展所需用地之间取得平衡。在这种背景下,统筹各类建设用地,对工业用地形式进行更加灵活、多元化的安排,可为工业发展预留空间,同时也可满足门类繁多的工业制造业的多样化需求。
此次改革通过创新工业用地方式,降低了企业初始成本,有利于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同时,国家层面政策明确,可使企业以多元化方式获得用地,并在企业审查、上市融资、抵押贷款等方面获得更完善的权利。
此次改革还规定,工业用地租赁期满后,申请续租应予批准,并按初期合同续期价格。这一规定,可打消企业此前对租赁用地后续涨价的担忧。同时,对于先租后让的用地,需通过出让时达到一定产能的约定,以确保企业把宝贵用地用于生产经营,防止闲置浪费和投机行为。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是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重要基础,工业用地允许租赁适应企业需求,有利于产业长远发展。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黄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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