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9月14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导,“郑志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犯保险诈骗罪,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和政务撤职处分。”前不久,我到县司法局对该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志强宣布处分决定。看着拿到处分决定书后痛哭流涕的郑志强,我不禁回忆起去年收到该案问题线索时的场景。
“我当时并没有出警,就凭几张事故照片就开具了一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021年6月,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感召和纪法震慑之下,某镇交警中队中队长刘某主动向县纪委监委交代了7年前其失职失责的事实。
针对这一问题,县纪委监委指定我所在的第二纪检监察室进行初核。我们立即联系县公安局协助调查,发现这份存在问题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竟获得了7.8万元保险赔付金。
随即,我们从这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的肇事者覃某、被撞者杨某入手进行谈话,在谈话中,两人均提到了同一个名字——时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郑志强。
“2014年,你在任司法局副局长期间,违规经营某餐馆,其中一个员工是不是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找到郑志强,对其进行询问。
“时间太久了,我记不太清楚了……可能有吧。”郑志强支支吾吾道。
“那这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你还记得吗?”
“这个杨某我认识,是餐馆请的阿姨,好像因为车祸请过病假。”迟疑良久,郑志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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