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关键环节,建立协作联动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薪酬从原集团总经理级别降为集团副总经理级别,并扣罚35%的绩效年薪。”今年1月,浙江省仙居县城发集团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项某某因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根据《仙居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受惩戒薪酬扣减的规定》,今年3月,仙居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召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对项某某薪酬扣减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了处分决定执行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根据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档次的不同,按照5%到100%的不同幅度扣减其绩效年薪,受到重处分的同时扣减其任期激励,并在兑现薪酬时执行。大多数中央企业参考国资委的有关办法对本企业制度进行完善,设置薪酬扣减条款,或专门制定受处分人员薪酬扣减实施细则。
“具体到地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受到处分后薪酬如何调整,规定较为原则,操作性不强。”仙居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郭精武介绍,针对实践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处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县纪委监委督促指导国资监管部门出台规定,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及被采取强制措施或留置、被追究刑事责任后薪酬如何扣减予以明确。对负有领导、监督责任的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党委、纪委主要领导人员,也明确需视情扣减绩效年薪。
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涉及单位多、政策性强,做好该项工作是相关党组织和职能部门的共同责任。各级纪委监委建立协作联动长效机制,定期召开处分决定执行联席工作会议,共同研究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台州市纪委监委建立了纪委、组织、人社、编办、财政“五位一体”的处分决定执行联席联动机制,不定期开展处分执行工作研讨交流,研究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形成了处分执行规范化标准化的“统一口令、统一步伐”。如近期,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单位开展集体会商,围绕配套职务职级、岗位专技等级降低幅度等三方面,交流确立统一标准。
依托信息化建设,探索构建纪律处分执行数据平台,提高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借助信息化系统,实现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全程实时监督。打开线上纪检监察工作平台,上面清楚显示着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进行到了哪一步,是否上传了相关手续、文书等情况,实现了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的常态化、可视化、精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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