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肯定的是,5月23日,现任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立法会会议上表示,今年是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完成适应化和废除过时条文的工作刻不容缓了。她说的是,要删除现行法律中的殖民字眼,例如“女王陛下”及“联合王国”等。试想,回归25年才搞法律文件“去殖民化”,Queen`s Road怎可能改呢?
要强调的是,香港“去殖民化”最重要的是教育领域。英国一百多年来在香港推行“殖民奴化教育”,眼下还是根深蒂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香港的接班人。
香港“去殖民化”其实还任重道远,工程艰巨而又细致。
不能照搬西方的选举政治
香港回归以后与内外反对派的博弈,其实质是争夺管治权的斗争,而主战场则在“选举制度”。香港的反对派称之为“建立民主制度”。他们的策略是,凭藉依然长期占有较多数的社会基础,去夺取立法会议席,以制衡政府的施政;同时,积极参与特首选举,将普选解释为“一人一票”,同样是企图利用自己阵营的人数优势,争取赢得特首选举,从而掌握特区的最高权力。
事实上,从基本法撰写草案开始,博弈就异常激烈。最终,基本法第45条规定,特首经协商或选举产生,根据香港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
由于基本法附件一只写明2007年之前,特首由选举委员会选出。从2003年开始,反对派就瞄准2007年特首之位。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4年4月26日释法,除规定2007年选举规定不变外,还规定若要修改选举方式,应先由特首报告然后由全国人大审批。
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做出“1229决定”,认为可在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之后立法会亦可普选参考。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831”决定,确定香港可以从2017年开始实行“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但需先由提名委员会提名。香港反对派认为按此法难以“入闸”,而英美使馆则劝他们“袋住先”。现在回过头看,美英老奸巨猾,如果反对派听话,香港或由此陷入恶斗不止的选举政治泥坑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