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不在的数字基础设施、按需使用与共享的新模式以及各种数字赋能改造的新商贸零售、科技金融等降低了个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门槛,使得数字经济出现“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普惠格局。数字经济健康发展,需强化协同治理和监管机制,创新协同治理模式,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监管,明确监管范围和统一规则,加强分工合作与协调配合,推进政企联动、行业联动的信用共享共治,探索开展跨场景、跨业务、跨部门联合监管。数字经济的共建共治共享,一方面要鼓励企业打造一体化数字平台,提升企业内部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效率,发挥产业互联网的创新应用,增强网络化协同能力;另一方面要推动政产学研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形成经济领域的多元协同生态,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以场景引企业、企业带产业、产业建生态。在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政府作为核心主体,以搭建数字经济框架、培育各类治理主体、规范数字经济环境为职责,通过整体性协调促使各子系统功能之间产生良性耦合。同时,直面这种新型生产关系背后的新治理问题,通过治理网络中各主体、各层次协同行动,同步满足人民群众、企业等微观主体和宏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通过流程再造、模式重构、制度重塑等系列手段实现量化闭环监管,进而推进数字经济整体系统优化,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