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党风建设的经验,规定纪委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驰而不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纪委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的经验,对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作了完善发展,明确“坚持和完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
准确理解纪委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八项具体任务”内涵
纪委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八项具体任务。这八项内容首先是党委的主体责任内容,对纪委的定位是协助,纪委要做到“到位而不越位”。
根据该条规定,首先,要明确“谁来干”,不能把协助理解为主抓,因而代替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或者代替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种了别人的“田”。比如,该条第六项规定,对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检查,通过加强监督推动整改常态化,这就表明,纪委是推动整改,而不是代替整改。其次,明确“干什么”,该条第一款规定的八项具体任务为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应该“干什么”提供了具体指南,比如,协助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规划、计划,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执行,检查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括“一把手”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监督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加强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监督,发现班子成员包括“一把手”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方面重要问题,按照规定如实报告;协助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党风廉政等情况分析,有关问题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协助开展巡视巡察工作;协助起草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参与党委组织的管党治党有关专项工作等。
实践中,各级纪委坚持找准协助定位,做到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明晰协助内容,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有效。比如,贵州省纪委监委探索开展对市(州)、省直部门、国企高校政治生态的分析研判,形成综合报告呈报省委,并提出具体性、针对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建议。同时,推动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上升到省委层面开展,实现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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