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制定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党内法规制度。党内法规制定力度之大、出台数量之多、制度权威之高、治理效能之好都前所未有。截至目前,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超过3600部,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和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坚持宪法修改和党章修改相协调,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实现党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相贯通。实践启示我们,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形成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打铁必须自身硬。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对执纪执法权的监督制约,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制度的出台,规范和加强了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工作程序,强化了对纪检监察权的制约和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提出严格要求。
2021年12月24日,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条例立足新时代新征程上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开篇明确制定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和规范新时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并将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要求贯穿全篇。作为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条例深入总结运用党的百年奋斗中特别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等作出全面规范,为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尽责提供制度保证。
“随着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执纪执法工作的规范日益细化,纪检监察权的运行越来越规范。”湖南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邓联荣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