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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
http://www.CRNTT.com   2022-01-17 10:01:38


 
  十一届安徽省纪委把协作区建设作为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听取汇报,就推深做实协作区建设特别是进一步理顺关系、厘清定位、发挥作用,提出要求、作出安排。

  省纪委监委加强对协作区建设的统筹,指导各县区纪委监委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利于工作”原则,每3-4个乡镇(街道)设立一个协作区,协作区主要负责人一般由县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或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兼任,其他成员统筹抽调,不新增人员编制、不新建办公场所。建立工作运行机制,理顺协作区与县区纪委监委、乡镇(街道)党(工)委、乡镇(街道)纪(工)委的关系,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协调联动。建立协作区问题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安全等规章制度,规范谈话函询、审查调查等工作流程,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截至目前,全省共设立389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选配17636名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基本实现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县区全覆盖。

  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的推广,整合了基层监督力量,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去年以来,按照安徽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纪委监委要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把群众信访举报办理作为重点监督内容,深化重复举报专项治理,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合肥市纪委监委依托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复查复审、交办督办等方式,开展检举控告处理群众满意度提升行动。

  据统计,该市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量同比下降21%,检举控告处理群众满意度从87.3%上升到98.8%。

  安徽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省探索“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乡镇纪委监察办+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协作联动监督机制,着力把协作区打造成强化监督的“前沿阵地”、审查调查的“协作基地”、锻造铁军的“一线要地”。协作区根据县级纪委监委“一事一授权”,通过专项督查、交叉互查、联合审查调查等方式开展工作,查处问题的力度大大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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