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17日电/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的城镇化率达到63.89%,我国流动人口为3.76亿人,10年间增长了近70%。一些城市流动人口的比例稳定超过10%,深圳、东莞等城市的流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已超过70%,深圳与上海的流动人口规模超过了1000万人。
亿万人次的流动,形成一种联结广泛、充满活力的发展方式。如浙江义乌市场近两年在册流动人口均超过150万人,关联着全国200万家中小微企业、2000万产业工人,与全国287个主要市场以及233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往来。
对于人口流动,政策认识在不断深化,政策取向也在不断优化改进。总的来说,政策层面对于人口流动从加强管理转向提升服务,包容性越来越强。“七普”数据反映出人口流动已成为重要国情,应该更加深刻地认识人口流动的巨大意义,进而管好用好这一趋势,推动人口要素更加合理配置,推动实现城乡区域共同富裕。
需要针对流动人口制定更加系统的中长期规划。要系统研究流动人口与生产力布局、公共服务配置、财政税收政策等重大问题。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科学研判,对重要的流出地、流入地进行跟踪分析。在有关规划上,流入地的公共服务要有一定量的“合理冗余”,以增加城市韧性;流出地要进行建设规模等方面的相应调整,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流动人口具有不同类型,需要抓取主要问题精准施策。人口由乡到城的流动是人口流动的“大头”,2亿多在各类城镇工作的农民工面临各类现实问题。城市之间的人口流动涉及公共服务高效接转与共享问题,考验着城市治理能力。此外,人口在城市内部区域之间的流动,人口在乡村之间的流动,也是值得注意的现象,有关治理与服务有待加强。
充分释放流动人口的活力,要更好发挥城市的作用。这是因为,城市是人口流动最大的获益主体,也应是责任主体。近年来,多数城市认识到流动人口是城市的“宝”,千方百计希望流动人口留在城市。由于城市的管理权限和资源配置能力主要和户籍人口挂钩,有的城市流动人口数量过多,提供有关服务与保障时心有余而力不足。为使这些城市能更好承担责任,应给予其合理的授权与政策,促使这些城市向流动人口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冯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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