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必须指出,县市合并及升格与否,都只是名称和职称的改变,最实际的问题,是新竹所获得的税收资源是否会增加;但就算成为“直辖市”后的预算如愿增加,在统筹分配加补助款这一块大饼总数固定的情况下,也势必拉大与省辖县市贫富差距,导致“富都穷县”,也是后来桃园、台南、新北争相“军备竞赛”争取升格之根本原因。但其他非六“都”的县市,就有沦为“二等公民”之虞,这也非全民之福。
应纳入邻近区域,做整体“国土”规划之通盘考量。
既然核心问题在于预算分配,那我们应将焦点放在地方政府收入上,重新检视现行的地方统筹分配款与地方税收,对于各地方政府而言,是否真的合理与足够,是否应该修改法制,让更多资源依法直接分配到地方政府身上;长期而言,我们也应将邻近区域的未来发展,纳入整体“国土”发展计划进行通盘考量。而非即便是全区升格,仍然是“市中又有市”,造成辖区内各区域的发展更加失衡的危境。
另外,虹安也必须提醒,一旦合并升格成“直辖市”,原新竹县下的乡、镇、市等三级地方自治体,原可自行选出乡镇市民代表、乡镇市长,在合并后也会改制为区,不但地方代表会消失,区长也将改为公务人员官派,地方自治之发展将有极大变化,也应一并审慎思量。
柯建铭总召:2022 九合一大选前有望修“地方制度法”。
提出新竹县市合并概念讨论很好,但不该因人设事、量身订做。升格之目的应该是争取资源,让大新竹有更好更均衡的发展,而不是为了延长政治人物的生命。若要修地方制度法以利合并升格,也应配合修订行政首长任期条款,将升格前之首长任期也纳入第一任和第二任升格区域首长的连任限制,让八年就是八年,毕竟当初这样的设计就是希望“让治理同一地区的地方首长可以适度轮替”,这个精神仍应设法贯穿于整个地方自治制度中。
当然,上述相关议题既是虹安身为“立法委员”的职责,我也会在即将开议的新“立院”会期,积极敦促监督主掌“国土”规划 与地方自治的“内政部”与其他相关部会,提出政策规划以进行更加完整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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