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严格信息报告。市民要依法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真实准确提供个人信息、健康状况以及其他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重要信息。凡是近期到过中高风险区域或者重点场所、接触过阳性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市民,务必主动向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报告,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到医疗机构就诊时,不得隐瞒流行病学史。
六、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市民要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主动接受新冠疫苗接种,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七、严格责任追究。个人或单位未按要求落实上述措施,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