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节点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行完善修订,大张旗鼓的鼓励和支持民办职业教育恰逢其时,确有必要。
我们欣喜的看到,《实施条例》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民办学校。同时,允许实施职业教育的公办学校、吸引企业的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职业学校。最后,在设置专业、开设课程、选用教材、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赋予民办职业学校更多自主权。从而切实维护民办与公办学校同等地位。这无疑是给社会各界兴办民办学校撑腰壮胆,激活民办职业教育一池春水,促成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为社会培养和教育实用型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