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苹果,美国立法者指责其简直就像“公路劫匪”。美国众议院反垄断委员会主席大卫·西西林日前在谈及对苹果应用商店的看法时表示,苹果能够形成今天的市场地位并不是因为苹果手机的市场份额,而是因为限制了用户在服务购买方面的选择。
就美国科技寡头的不当行为,美国相关机构和世界其他国家的立法和监管部门一样毫不手软。大卫·西西林在针对4家科技巨头的反垄断听证会上说:“从洛克菲勒到卡耐基,从比尔·盖茨到四大科技公司,产业变了,但是垄断巨头的行为没有本质变化。我们不应该向网络经济的‘皇帝’低头。”目前,大卫·西西林正在寻求制定新法规,以改革数字市场,并赋予反垄断执法者权力。(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关晋勇)
德国施行预先干预
德国于2019年开始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第十次修订。此次修订赋予了德国联邦反垄断局一项新权力——对科技企业市场行为定性并在滥用行为发生前即可强制实施限制条例。这种预先干预模式使有关部门可以在垄断形成前就采取行动,防患于未然。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反垄断相关法律的国家之一。早在1896年,德国就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此后,德国又制定了《反限制竞争法》,该法于1958年生效,后经多次修订。可以说,德国在反垄断立法方面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随着互联网企业和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德国政府意识到,现有法律已无法满足相关机构对科技企业的反垄断监管需要。因此,德国于2019年开始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第十次修订。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针对平台经济和科技企业的行为进行更有效的规制,并通过扩大反垄断主管机构的权限来实现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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