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2019年5月,成都市正式着手修订《禁烟规定》,发布了《成都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当年5月24日至7月1日。
该条例拟规定,禁止吸烟场所包括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具体来看,包括主要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服务的场所;体育场馆、健身场所、演出场所的观众坐席和比赛、健身、演出区域;对外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除了禁止吸烟场所,还有其他一些限制吸烟场所,例如茶馆、棋牌室、酒吧、咖啡厅、小餐饮店;歌舞厅、游艺厅等娱乐场所,按摩、洗浴(包括桑拿、水疗、水会、足浴)等休闲服务场所。经营者要在显着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并有义务采取措施为消费者提供非吸烟区。不过,如果这些场所设置于商业综合体内,则按照室内公共场所要求,禁止吸烟。
如果该《条例》正式实施,市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最高可罚款200元;单位经营者和管理者违反相关规定,最高将面临2万元罚款。
尽管修订版的“控烟条例”具体内容引发了一些质疑,比如有专家认为划定一些所谓“限制吸烟场所”是为吸烟者“开绿灯”,“禁止吸烟场所”“限制吸烟场所”的名单中未包括“餐厅”。但其相比成都市以往相关法规,已有较大进步。
不过成都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至今未见落地。有市民通过领导留言板等渠道询问进展。2020年9月,成都市卫健委曾答覆称,“成都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修法工作纳入人大立法计划仍在进行中,修订的草案已交司法部门,等待立法程序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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