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28日电/据经济日报报道,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审慎合规经营,严防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建立违规行为“黑名单”,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并定期披露。
目前,相关整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需要反思的是,为何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屡禁不止?如何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为此,经济日报记者走访了北京地区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商业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并采访了多位购房者。
中介联合银行违规入市
通过中介机构“过桥”垫资套取个人经营贷,然后置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手多次后挪用个人经营性贷款,用于支付购房首付……记者走访发现,目前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主要集中在二套商品房交易环节,操作工具主要是个人经营贷、个人消费贷。
“与二套商品房相比,购房者购买首套商品房资金压力没有那么大。”链家、我爱我家等中介的多位经纪人均表示,按照现有政策,如果在北京地区购买首套商品房,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即为普通住宅,可贷款比例为网签价格的65%;如果是非普通住宅,可贷款比例为网签价格的60%。相比之下,二套商品房可贷款金额则显得较为有限。
这是因为目前北京二套房的认定政策是“认房又认贷”。假设某人名下只拥有一套商品房且有按揭房贷,几年后准备把它卖掉再买一套,但由于有贷款记录,新购买“实际唯一住房”仍被认定为第二套住房,最多只能贷款网签价格的四成。“我2014年买了一套70平方米的小两居,现在准备换一个90多平方米的大两居。因为我之前有过房贷,置换的房子被认定是二套房,现在首付资金缺口挺大的。”在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链家店,一位购房者对记者说。
记者走访发现,以上资金缺口类型颇具代表性,为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滋生了土壤。为减少购房者的首付款支出,有些中介机构会联合商业银行,帮助购房者从银行再贷出一笔个人消费贷款或个人经营性贷款,充当部分购房首付款。以个人消费贷为例,不同银行能批下来的贷款额度虽有所差别,但多在8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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