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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检署侦办劳动基金弊案,8日起诉游乃文(左)等12人。(中央社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2月8日电/台北地检署侦办劳动基金弊案,今天依贪污治罪条例、违反证交法等罪,起诉原“劳动部”劳动基金运用局国内投资组长游乃文等12人。检察官认为游乃文犯后态度不佳,请法官从重量刑。
由于本案被告游乃文等人目前羁押中,台北地检署于上午将本案移审台北地方法院。
《中央社》报道,同案被起诉的除了游乃文外,还包括宝佳资产管理公司执行长唐楚烈、投资主管邱裕元、群益投信资产管理部专业副总经理谢志英、研究员汤明真、复华投信投资长邱明强、基金经理人刘建贤、研究员陈周伦、统一投信资深副总阙志昌、经理人郭士庆、孙民承、研究员俞建业。
另外,游乃文陈姓妻子、群益证券林姓员工、统一投信吴姓员工则获不起诉处分。
检廉调查,宝佳资产管理公司执行长唐楚烈、投资主管邱裕元等人自2019年5月下旬起,疑谋议炒作远东公司股票,将股价拉抬后,去年4月至7月间计划卖出股票套利,但售出数量不如预期,便联系游乃文,疑企图利用政府基金接手获利。
检调查出,游乃文自去年7月起,与大量持有远东公司股票的宝佳资产公司及证券商复华投信公司人员联系,并在台北市复兴南路一家高级私厨餐厅聚餐。游男并违反由交易员下单规定,直接透过证券业者以高于设定的价格买进远百公司股票,涉嫌操纵股价。
检廉另发现,月薪约新台币10万元的游男,自2012年9月至今年9月间,每月平均支出信用卡费15万至22万元,还有将近900万元现金存入个人帐户,财产来源不明。
北检自去年11月起指挥廉政署展开多波搜索、约谈行动,并声押游乃文、唐楚烈、邱裕元、邱明强、刘建贤多人获准。检察官今天将全案侦结起诉。
检察官认为,游乃文位居劳金局要职,明知劳动基金运用成效攸关广大劳工权益,不仅不知保持清廉操守,仅为图谋私人利益,竟对内霸凌下属,对外仗势滥权,且犯罪后仍多方饰词狡辩,犯后态度亦属不佳,请法官从重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