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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
中评社北京2月8日电/中国纪检监察报2月8日消息,日前召开的打击外汇违法犯罪工作视频会议公布了一组数据:2017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与公安机关联合破获汇兑型地下钱庄案件300余起,查处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6000余起。
近年来,我国在反洗钱领域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众所周知,腐败犯罪与洗钱犯罪密切相关,腐败分子有的境内办事、境外收钱,有的将赃款通过地下钱庄转存境外,妄图瞒天过海。
作为“天网2020”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等相关部门继续开展预防、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
持续打击、严厉惩治涉腐洗钱行为,无疑将提高腐败分子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的成本,对其形成有力震慑。在追逃追赃实践中,对外逃分子开展反洗钱调查,丰富了对外追逃追赃手段和方式,有利于有效遏制腐败犯罪收益外流渠道,从而挤压外逃腐败分子的境外生存空间。
腐败犯罪与洗钱犯罪如影随形,洗钱活动方式不断更新且更加隐蔽
2020年8月31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被告人彭耀峰犯受贿、洗钱罪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案受关注的一个原因是,彭耀峰为“红通人员”彭旭峰之弟。两人相互串通洗钱的细节也在庭审中被曝光——彭耀峰按照彭旭峰的安排,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他人银行账户,将彭旭峰受贿所得人民币3889.8856万元分别兑换成美元、欧元、澳元转移至境外,其行为已构成洗钱罪。
洗钱是指在明知某项资产来源于上游犯罪前提下,通过转移、转换等方式故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或者协助某项来源不明的资产进行转移、转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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